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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6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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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5 18:12
二〇二四年二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 制、审议和披露等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汇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汇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能接触、 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以下简称"其他涉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 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刊物或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2-05 18:12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 | |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 | | --- | --- | --- | --- | --- | | | | |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 | 2 | | |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 | 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 | | | 期 | 1 | 年,可以续聘。 | 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 | | | | |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 | 3 | |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 | | | | | 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 | 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 | | | | 决定前委任会计师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5 18:12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二月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4-02-05 18:12
广汇物流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文件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名,实际收到 3 份有效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 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汇融通公司提供担保系以前年度为全资孙公司 担保而形成的,该担保的主债权期限尚未届满。因公司将汇融通公司 股权转让至控股股东,故公司被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已 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5 18:1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16 点 00 分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4-02-05 18:12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不存在新增 担保,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及 2023 年 5 月 20 日为汇融通公司 提供两笔信用担保,担保金额合计 3,000 万元。公司将汇融通公司 100%股权转让至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将被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汇融通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本次担保系因交易带入,公司被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 股东提供反担保。若汇融通公司届时按期或提前还款,相应的担保义 务终止;借款期限届满后若汇融通公司续贷,公司将不再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主要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 ...
疆煤外运核心资产,铁路运量增长有望稳步兑现
信达证券· 2024-02-04 00:00
业绩展望 - 公司2023-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分别为6.65亿元、13.09亿元、20.05亿元,对应PE分别为11倍、6倍、4倍[9] - 公司预计2025年的净利润将达到2046百万元,同比增长53.2%[12] - 报告指出,2025年公司的ROE预计将达到22.5%[12] 业务展望 - 公司预计2024年向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劳务所收取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亿元,同比增长201.0%[2] - 将淖铁路全线贯通投入运营有望为公司带来稳步渐增的过货业务量,同时公司铁路发运量也有望实现增长[6] 财务指标 - 公司的P/E比率预计将为3.75,P/B比率为0.84[12] - 报告显示,2025年公司的EV/EBITDA为3.30[12] 报告信息 - 分析师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独立客观地出具了本报告[14] - 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15] - 信达证券不保证本报告中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17] - 本报告仅供签约客户参考,不面向公众发布[16] - 信达证券可能持有报告中涉及公司的证券并进行交易[19] - 证券市场存在赢利和亏损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谨慎行事[23] - 报告中提到的证券不一定适合所有国家和投资者,投资者需独立评估并考虑自身情况和需求[24]
广汇物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02 18:0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邮编: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电话/Tel: (+86)(10) 6589 0699 传真/Fax: (+86)(10) 6517 6800 网址/Website: 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2 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4]第 0174 号 致: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见证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2-02 18:02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全部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了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加速核心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盈利 能力及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保证合同,用于铁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系广汇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铁路公司 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2,123.45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 际为铁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15,090.3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2 18:02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4-01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 40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8,897,74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48.6691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 主持情况等。 孙慧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鲍乡谊先生、独立董事刘文琴女士 视频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