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60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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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核意见
2024-06-28 20:06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议案[1] - 审核王琳锋任职资格符合条件,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签署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意见[3]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6-28 20:06
业绩数据 - 2023年研发费用三年复合增长率达19.38%[3] - 2023年批产试飞任务提前36天完成[4]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首次突破20%[4] 公司荣誉 - 连续六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首次披露《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6] - 连续第五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综合评价A级[6] - 两次荣获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10] - 接续荣获财联社最佳投资者关系团队奖[10] - 荣获全景网投资者关系金奖之杰出IR团队、最佳中小投资者互动奖[10] 股东分红 - 连续5年实施现金分红,2021年中探索实施半年度现金分红[12] - 年度派现总额从2019年2.10亿元逐年提升至2023年11.02亿元[12] - 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2.39亿元(含税),是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1.94倍[12] -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 - 2025年)》,建立分红回报机制[12] - 2024年度将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现金分红连续性和稳定性[12] 公司管理 - 建立“周动态跟踪、旬股东解析、月市值监测、季分析总结”的市值监测报告机制[10] - 董事长、总会计师兼董秘连续三年以“视频+文字”方式出席召开上海证券交易所业绩说明会[10] - 统筹安排“关键少数”及经营管理层参与合规履职及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交流[14] - 系统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议事规则等制度[14] - 专项建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计划,量化跟踪现场工作履职时间[14] - 向控股股东、董监高定期编发合规相关月报及提示函[14] - 连续实施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捆绑核心骨干与公司利益[14]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6-28 20:06
人事变动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聘任王琳锋为副总经理[2] - 王琳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王琳锋1977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及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3] - 王琳锋历任沈阳飞机工业海关业务管理处处长等职[3] - 王琳锋现任中航沈飞副总经理等职[3]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6 17: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控股子公司吉航公司拟公开挂牌增资扩股引入不超2家投资方[3] - 增资扩股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8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3] - 挂牌期满征集到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两家合格投资者[3] - 吉航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签署《增资协议》[3] - 吉航公司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6月)
2024-06-14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8月29日首次发行134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755699513元,股份总数为2755699513股,均为普通股[9][16] - 1993年2月,发起人山东黑豹集团公司5250万元净资产以66.67%折股比例折成3500万股作为发起人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5][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对增减注册资本等作出决议[33]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特定情形下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34][39][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 - 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71][80] - 董事会批准3亿元以上其他债务融资方案等多项投资及交易事项[7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80]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可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100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87] - 总经理拟订3亿元以上其他债务融资方案,批准3亿元以下方案[87]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4][95][9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107]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年度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30%[10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19]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4 20:48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54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039,857,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32%[4] -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7]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中航沈飞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95%[6][8][12][13][17][18][14]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同意票数占比超99.99%[14][15][16] - 关于修改《中航沈飞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同意票数占比99.6157%[16] 其他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黄宇聪、何琳琳[1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1 - 12项、第15项议案[21]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第1 - 6项、第8 - 9项、第11 - 12项议案[21]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1]
中航沈飞: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4 20:4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4日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月25日发通知[6] - 股东大会于6月14日13点30分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4日9:15 - 15:00[7] - 出席股东154名,代表股份2,039,857,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32%[9]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755,699,513股[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中航沈飞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占比超99.9%[11][12][17][18][19][22][23][24][27][28][31][33][34][35] - 《关于修改<中航沈飞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2,032,018,421股,占比99.6157%[38]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2024-06-14 20:4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5] - 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1]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4项原则[1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14] 提案表决 - 除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表决[18]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22] 会议记录 - 会议可全程录音[24] - 会议记录应含多方面内容[2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28] 决议公告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8]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3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2]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1 18:08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3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755,699,513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2,279,805.20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6/19 | - | 2024/6/20 | 2024/6/20 |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6/19 | - | 2024/6/20 | ...
中航沈飞: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6-07 17:1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4日13:30在辽宁沈阳召开[3] - 股东参会登记时间为6月13日9:30 - 11:30、13:30 - 16:00[7] - 会议需审议15项议案[3][4] 股票发行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含航空工业集团、航空投资[13] - 航空工业集团拟1.00亿元、航空投资拟2.00亿元认购[16]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及每股净资产[22] - 发行数量不超总股本5.60%,即不超154,319,172股[2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20,000.00万元[26] 资金投入 - 拟投入沈飞公司局部搬迁建设项目192,200.00万元[28] - 拟投入复合材料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48,600.00万元[28] - 拟投入钛合金生产线能力建设项目35,500.00万元[28] 股东分红 - 未来三年(2023 - 2025年)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42] 公司治理 - 拟修改《中航沈飞公司章程》[48] -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48] - 提名刘年财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