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600780)
搜索文档
通宝能源(60078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16:07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8.48亿人民币,同比下降5.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亿人民币,同比下降43.8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1亿人民币,同比下降44.00%[4]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164元,同比下降43.80%[4] - 总资产为101.52亿人民币,较上年末下降0.31%[4] 资产状况 - 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3,347,983,296.01元,较上一季度略有增长[10] - 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为6,804,305,534.35元,较上一季度略有下降[11]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2,043,631,198.96元,较上一季度有所减少[12]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649,311,672.17元,较上一季度略有下降[12] 利润情况 - 公司净利润为133,087,891.20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13]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848,460,164.37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13] - 公司营业总成本为2,725,190,542.53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3] - 公司营业利润为167,543,915.05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13] - 公司投资收益为39,281,519.87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3] 现金流量 - 公司在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32.4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66亿人民币[14] - 公司在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0.3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0.89亿人民币[15] - 公司在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94亿人民币[16]
通宝能源: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16:07
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 TREANDA 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86 号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通宝能 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第26号公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2022]2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号 -- 业务办理(2023年 ...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4 16:07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87亿元,利润总额8.45亿元[37]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11.47亿股,总资产101.84亿元,净资产73.49亿元,净利润6.80亿元,每股收益0.5929元/股[9] - 控股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60亿股,持股比例57.57%[15] - 全年发电量64.2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03%;上网电量58.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8%;机组利用小时5019小时,同比增长8.03%[40] - 全年售电量188.23亿千瓦时,与上年基本持平[40] - 2023年全年接纳光伏发电4.48亿千瓦时[60] 业务规模 - 公司控股装机容量128万千瓦,负责山西省3市12个县(区)供配电业务[9] - 阳光公司拥有4台32万千瓦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承担着平定县全部及阳泉市70%以上的供热任务[18]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整体装机容量396万千瓦[18] - 公司参股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23] 项目建设 - 通宝原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忻州原平市150MW地面光伏项目[18] - 通宝宁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武盘道梁二期50MW风电项目[19] - 2023年投资建设首批4个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完成政府备案、核准[47] - 2023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开工准备基本完成,一批新建、续建工程按计划达成目标节点[45] 企业管理 - 公司本部目前设有6个职能部门[16] - 报告期内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4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5次[29] - 公司构建以公司治理为核心,治理督导等为抓手的子公司治理体系[30] - 公司建立涵盖关键运营管理环节的内控体系建设和评价体系[32] - 公司法律审核率达100%[32] 发展战略 - 公司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进清洁能源战略转型[46] - 公司推动现有火力发电、配电产业升级提质,全年达标排放,未发生环保事件[47] - 推行人才强企战略,开展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51] - 全力落实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政策要求,优化服务举措[53] - 制定并持续完善投资者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4] 社会责任 - 公司自2009年起连续16年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 - 地电公司4家单位获“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6家单位获“山西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43] - 供电区域内设有15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对口帮扶15个村[59] -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促进企业与社会共同进步[58] - 围绕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狠抓队伍、责任落实[59] 其他信息 - 公司自1996年上市以来持续盈利[37] - 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逐年降低[38] - 公司发电企业全年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能耗明显降低[37]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员工总数达4316人[50] - 报告期内合规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8份[55] - 常态化召开投资者业绩说明会,共召开5次[56]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6:0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1][2] - 姚小民、孙水泉、王宝英2023年度至今无影响独立性情况[1] - 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则对独立性的要求[1]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水泉)
2024-04-24 16:07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孙水泉,男,法学学士,高级律师。现为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 务所律师。现兼任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安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 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4 次。严格按照监 管各项规定积极参加了上述会议,未发生无故缺席和委托出席的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 ...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24 16:07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党委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 章》")、《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制定 ...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4 16:07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披露 - 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0] - 及时披露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10] 关联交易审批 - 单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10] - 单项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0]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 交易标的信息披露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标的资产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12]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应披露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12]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15] 交易累计计算原则 - 公司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达披露标准,仅披露本次交易并说明前期未达标准交易;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仅提交本次交易审议并说明前期未履行审议程序交易[18]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拟与关联人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召开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执行,还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2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可预计当年度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3] 信息披露简化 - 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充分说明原因可简化披露,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交易达披露标准单独列示信息[25] 特定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单方面获利益不支付对价等[27]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披露标准且全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特殊情形披露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国家秘密等情形,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及履行相关义务[28] 制度相关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32]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16:07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4-008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本议 案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章程》原条款 | 修改后《章程》条款 | | --- | --- |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 | 职权: | 权: |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 |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 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 | |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 |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4 16:07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24-006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40,531,048.0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46,502,523 股,以此 ...
通宝能源: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4 16:07
山西通宝能源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