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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6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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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19:55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10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晓通智能")、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图 灵") 、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系统")、浙江网新电气技 术有限公司(简称"网新电气")、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网新软件")。 担保额度: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8,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2024年度公司预计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 供2,200万元的担保额度,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 ...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建刚)
2024-04-23 19:5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2]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3] - 受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4][5]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确认符合上交所任职资格要求[6]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段祺华)
2024-04-23 19:5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6] 独立董事独立性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具备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备独立性[3] 独立董事任职禁止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担任[4]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4]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9:55
会议情况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1] - 各项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1][2][3][5][6][7][8][10] 人员信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算[6] - 姚晓燕1983年生,2007年入职,任财务部税务主管和公司监事[12] - 张彤平1975年生,2012年起任浙江网新集团财务副总监,持股8200股[12][13]
浙大网新:关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3 19:55
业绩总结 - 报告涵盖浙大网新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13] 资金数据 - 所有往来资金年初余额总计36463.36万元,年末余额总计21992.38万元[15] - 往来累计发生额22760.33万元,利息736.9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37968.29万元[15] 各子公司情况 - 浙江图灵软件年初余额7.30万元,偿还7.30万元[14] - 北京晓通智能年末余额2580.00万元,利息87.96万元[14] - 成都网新积微云年末余额2367.08万元,利息66.28万元[14]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2024-04-23 19:55
分红规划 - 拟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30%[4]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占比最低20%[4] 审议规则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规划[6]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6] - 股东大会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7] - 调整政策需董事会提案,现金分红调整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生效条件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9]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3 19:52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4-009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03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2 人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 ...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3 19:52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3人[3] - 2023年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01人[3] - 2023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2人[3]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08,764万元[3] -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为97,289万元[3] -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为54,159万元[3][4]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9家[4] - 2022年审计收费总额为13,684万元[4]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5家[4] 其他信息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人监控检查周期为三年[11]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18]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19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3] 人员履历 - 项目合伙人孙玉霞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4] -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红霞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4] -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4] 人员业务量 - 项目合伙人孙玉霞等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超5家[4] - 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红霞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为2家[4]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19:52
业绩与财务 -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403314.09元、存货跌价准备1299743.88元等[6] -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6256353.94元[6] - 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3298273.32元[7] - 拟以10275263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共派41101054.80元[7] 审计与授信 -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200万元[10] - 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三年[11] - 向交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申请1.7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三年,以房产抵押[11] 担保事项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提供不超2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13] - 为资产负债率不超70%子公司提供不超358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13] - 为北京晓通智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2200万元担保[13] - 为浙江浙大网新图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9000万元担保[14] 人事与议案 - 提名史烈等7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8] - 提名段祺华等4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19]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1] - 审议通过修订多项制度议案[22][23][24][26][27] - 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28] - 审议通过多项报告议案[29][30][32] - 同意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3] 股东情况 - 史烈持有公司股票3920819股,曾收警示函和监管关注[35] - 陈健持有公司股票172500股[36] - 沈越持有公司股票2784118股,曾收警示函和监管关注[37] - 董丹青持有公司股票145000股[38] - 赵建、张四纲、张雷刚、段祺华、蔡家楣、沈林华、杨建刚未持有公司股票[38][39][40][41][42][43]
浙大网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3 19:52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注册会计师中, 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