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电(6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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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9 18:42
公司基本情况 - 北方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6] 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前北方公司直接持股3305473803股,占比50.64%[9] - 计划增持金额1 - 2亿元,价格不超3.90元/股[10] - 2023.10.20 - 2024.1.19累计增持26607683股,金额100096715.57元[11] - 增持完成后北方公司直接持股3332081486股,占比51.05%[12][13] - 增持前后北方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比从52.63%到53.04%[16] 其他 - 2023年10月20日发布增持计划公告[10][14][18] - 截至2024年1月19日增持期限届满,需披露实施情况[18] - 本次增持可免于发出要约[16][17][20]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销售量完成情况公告
2024-01-15 19:49
电力数据 - 2023年公司完成发电量607.15亿千瓦时,降0.58%[2][3][4][7] - 2023年公司完成上网电量562.71亿千瓦时,降0.61%[2][3][4][7] - 2023年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546.44亿千瓦时,占比97.11%[4][7] - 2023年公司平均售电单价343.95元/千千瓦时,降6.23%[5][7] 煤炭数据 - 2023年公司煤炭产量1326.17万吨,增52.09%[6][7] - 2023年公司煤炭外销量622.81万吨,增64.09%[6][7] - 2023年公司煤炭销售平均单价402.11元/吨,降12.71%[6][7] 电网发电量 - 蒙东电网2023年发电量1.67亿千瓦时,降14.36%[2] - 蒙西电网2023年发电量374.71亿千瓦时,增4.66%[3] - 华北电网2023年发电量230.77亿千瓦时,降7.96%[3]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3-12-25 08:05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 | 索 | 引 | 号 | bm56000001/2023-00012592 | 分 | | 类 | 综合政务;行政监管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内蒙古证监局 发文日期 | | | | 1699492219000 | | 名 | | 称 |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 | | | | 文 | | 号 | [2023] 16号 | 主 | 题 | 词 | |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内蒙古 证监局 2023年11 月9日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高原: 经查,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 ...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22 18: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4年1月19日获批首次发行5000万人民币普通股,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65.26887811亿元[7] -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6526887811股[14] 股权结构 - 内蒙古电力总公司持股22932万股,占总股本的55.66%[13] - 华能发电公司持股7568万股,占总股本的18.37%[13] - 华能内蒙古发电公司持股200万股,占总股本的0.48%[13] - 国家持股5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3.35%[13] - 发起人法人持股30700万股,占总股本的74.51%[13] - 流通股5000万股,其中内部职工股500万股[14] 股份管理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等规定[20] - 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2]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76] - 董事会审议重大交易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上和5%以下[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经理层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9]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0] - 经理对重大交易事项权限为公司上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1%以下[90]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为1人[9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可分配平均利润的40%[106]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和解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1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相关规定[119][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
2023-12-22 18:26
董事提名与任期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任不超六年[6] 董事任职限制与职责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1][15] 董事出席与辞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该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2][13]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13] 董事长选举与免职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免职或罢免也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1][2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25] 会议通知与议案 - 召开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3日发变更通知[26][27] - 董事会会议议案最迟会前3日送达,提案人需会前5日递交议案及说明材料[27][28]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另有要求[30][3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分配方案需半数以上通过[40] 会议相关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43]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46][47][4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8]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17] 履职监督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监事会应审议其履职情况[31] 董事会基金 - 公司设立董事会基金用于奖励总经理班子等,提取数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确定[5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执行,由董事会解释[55]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22 18:2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不良记录者不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过往任职有问题未满规定时间不得被提名[8]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8] - 在公司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辞职与解职 - 辞职致比例不符原提名人或董事会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0]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说明履职情况[22] - 可多种方式履职并制作工作记录[22]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完整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6] - 决策事项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可要求补充[2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视频等方式[27]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41]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会计专业人士条件 - 会计专业人士需至少符合3类条件之一[32]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7:5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源霍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4-94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内 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 ...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2 17:56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2023-061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334,196,17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1.084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负责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会议。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工艺厂巷电力科技楼 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 ...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3-12-22 17: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87 号 关于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内蒙华 电,A 股证券代码:600863;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3〕15、16 号)查明的事实,2006 年 12 月至 2023 年 6 月,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 蒙华电或公司)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 能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内 蒙 古 分 公 司 工 作 人 员 发 放 薪 酬 29,258,447.66 元;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6 月,向控股股东北方 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人员发放薪酬 5,849,577.01 元。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合计 35,108,024.67 元,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归还,公司未按 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履行信息披 ...
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3-12-04 17:3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草案)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 选举和更换、职责及履职保障。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任何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1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