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6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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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7:55
报告义务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对外投资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需履行报告义务[6]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履行报告义务[6]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超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成交金额超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产生利润超相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超相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超相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重大风险与变动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9,16,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达披露要求应及时告知公司[18] 人员事项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18] 报告制度与流程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19] - 公司各部门等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0] - 重大事件进展情况按多种情况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0,21]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2]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披露信息合规性审查,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人员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4] - 证券与法务部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联络人,与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建立联系制度[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与法务部备案[24]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25]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26]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6]
内蒙华电(60086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7:5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2.25亿元,同比下降10.1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50.52亿元,同比下降9.23%[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亿元,同比下降7.2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8亿元,同比下降10.60%[4] - 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0.15亿元,同比增长8.9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为32.81亿元,同比增长2.34%[4] - 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770.41万元,同比减少10.60%[15]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8.6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0.6%[2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32.8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23]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5.26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5.332亿元略微下降0.3%[35] - 营业总收入为150.5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65.83亿元下降9.2%[2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195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0.333亿元下降1.3%[3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为122.6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138.18亿元下降11.2%[22] - 2025年1-9月公司入炉标煤单价508.65元/吨,同比下降70.36元/吨,降幅12.15%[17]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4169万元,较2024年同期的3331万元增长25.1%[34] 业务线表现 - 2025年1-9月公司完成发电量401.5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96%[16] - 2025年1-9月火电发电量375.0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80%[16] - 2025年1-9月平均售电单价341.52元/千千瓦时,同比增长2.01%[16] - 2025年1-9月煤炭销售平均单价304.10元/吨,同比下降109.19元/吨,降幅26.42%[16] - 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因火电发电量、煤炭外销量及销售单价同比下降所致[10]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77亿元,同比微增0.1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77亿元人民币,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27][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17.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29.2%[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22.29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26.0%[2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9.47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6.6%[27]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9.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0%[2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4.7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296.5%[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4年1-9月的-79,078,619.94元转为2025年同期的41,757,008.76元,实现扭亏为盈[3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从2024年1-9月的1,264,506,890.45元略降至2025年同期的1,253,959,603.91元,降幅约0.8%[3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从2024年1-9月的954,674,915.96元降至2025年同期的811,109,386.71元,降幅约15.0%[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98,560,488.43元,较2024年同期的2,779,594,901.60元下降约13.7%[3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841,364,804.29元,较2024年同期的2,484,445,112.60元下降约25.9%[38]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823,822,400.00元,较2024年同期的839,819,600.00元大幅增加约117.2%[3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0,517,637.50元,较2024年同期的-2,808,013,084.60元净流出减少约18.1%[3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599,000,000.00元,较2024年同期的2,235,400,000.00元增加约105.7%[3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345,380,000.00元,较2024年同期的3,704,629,100.00元增加约44.3%[3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9,799,859.69元,而2024年同期为净减少107,496,802.94元[38] 资产、债务及权益变动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07.9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9%[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8.2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21%[5] - 公司总资产为407.91亿元,较上年末的398.78亿元增长2.3%[19][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8.29亿元,较上年末的178.98亿元增长5.2%[22] - 短期借款为22.13亿元,较上年末的33.13亿元大幅下降33.2%[19][20] - 长期借款为58.48亿元,较上年末的66.92亿元下降12.6%[20] - 未分配利润为60.77亿元,较上年末的53.41亿元增长13.8%[22] - 在建工程为37.30亿元,较上年末的24.03亿元大幅增长55.2%[19] - 合同负债为1.30亿元,较上年末的0.79亿元增长64.5%[20]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1,470,533,282.90元,较2024年末增长107.3%[18]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4,400,308,995.26元,较2024年末减少6.8%[18] - 公司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581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835万元大幅增长761.7%[29] - 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46.229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42.577亿元增长1.5%[30] - 公司2025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为40.985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30.441亿元增长34.6%[32] - 公司2025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38.323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39.207亿元下降2.3%[30] - 公司2025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3.373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52.273亿元增长7.3%[32] - 公司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423亿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4.364亿元下降21.6%[29] 投资收益 - 投资收益为4.60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40亿元增长35.3%[2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26.531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27.995亿元下降5.2%[34]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3元/股,同比减少10.8%[24]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0,492户[13] - 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344,647,286股,占总股本51.24%[13]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9 17:5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7] - 有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9]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20] 董事会秘书管理 - 解聘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一个月内进行[9] - 违反规定上交所将惩戒[14] - 工作失职公司将内部问责[14] - 需签保密协议并持续保密[19]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2] - 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17]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7]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7]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2025-10-29 17:5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草案) 为规范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 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内蒙古蒙电 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 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安排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存 储、使用和管理,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被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 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2025-10-29 17:52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2] 融资担保规定 - 资产负债率高于(含)100%,公司不再对外提供融资担保[3] - 资产负债率高于(含)85%,对外融资担保余额不得超净资产总额60%[3] - 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5%,对外融资担保余额不得超净资产总额80%[3] - 资产负债率低于75%,对外融资担保余额不得超净资产总额100%[3] 担保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担保事务管理 - 对外担保需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审批程序,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12][24]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与预算部负责,法律事务部门及法律顾问协助办理[15] - 财务与预算部负责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等工作[15] -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法律顾问负责起草审查文件、处理法律纠纷等事宜[16] - 财务与预算部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定期与银行核对,关注担保时效[16] 担保后续处理 - 若被担保人经营恶化或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6] - 被担保人违约,财务与预算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董事会[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及时通报董事会[18]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担保总额等内容[22]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应控制知情者范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4]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2025-10-29 17:5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 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保障内部控制符合合法、审 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 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采用货币资金、 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 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 组、清算注销等;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国 家的产业政策; (一)独资或出资与其他境内外法人实体合资或合作, 设立子公司; (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三)购买股票、基金、债券、信托、金融衍生品等 ...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17:52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司 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发生,建立防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被占用行为适用 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定义的关联人具有相同的含 义。 公司所属企业(包括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 所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资金占用情况的日常管理、检查,对 重大资金调度进 ...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29 17:5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 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相 关政策性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券是指公司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并 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各类公司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含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按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 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在债券存续期间,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履行监督职责,公司 ...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7:52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 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公司运营中所有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公司偿债能力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证券监管和债务融资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 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或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 站向社会公众公布,并以规定的程序、方式报送公司股份上 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下同) ...
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5-10-29 17:5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推动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指导和促进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规范内部控制评价 程序和评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财政部等下发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 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 内部控制体系设计的合理性、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 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 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 1 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