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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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6008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 ...
妙可蓝多(6008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 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 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
妙可蓝多(60088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 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如有)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品牌及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妙可蓝多 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因食品安全引发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三)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已经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决策,造成公司股票及衍 生品(如有)异常波动的信息; (五)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如有)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品牌形象或正常 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者可能遭受损失,已经 ...
妙可蓝多(6008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行为,控制公司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维护投资 者利益,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妙可蓝多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的 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 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 际承担能力。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可以不要求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 ...
妙可蓝多(600882) - 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可 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或 5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与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由 公司董 ...
妙可蓝多(6008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与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 ...
妙可蓝多(60088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妙可蓝多(6008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障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科学、民主、审慎地进行决策,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的 可行性分析,切实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妙可蓝多(600882)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7 18:47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设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5]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部门,审计办公室为内审机构[4]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工作报告[9] - 内审报告审核后至少每季度报送董事会并抄送管理层[16] - 内审机构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审批后实施并知会管理层[14] 内部审计职责与职权 - 对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监督、评价并提供咨询[8] - 职责包括建立监督体系等多项内容[8] - 审计中有接触资料等多项职权[11]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与档案 - 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等[14] - 档案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当年或终结年度归档[18] 内部审计奖惩 - 突出人员挽回损失获表彰奖励[20] - 违规人员受行政或经济处罚[20] - 内审人员可提奖励建议[20] 其他规定 - 违规部门及人员按条例执行[20][21] - 本办法是基本制度,抵触以其为准[23]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3] - 内审部门适时修订完善[23] - 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董事会及其授权机构负责解释[23]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3]
妙可蓝多(60088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组 织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或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法 律法规依据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