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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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600882)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组 织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策划或需 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无法 律法规依据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相关信息。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
妙可蓝多(60088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
妙可蓝多(600882)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第五条 现金分红条件: 在满足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足,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 1 经营;及(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当年度实现利润,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仍有盈 余的,公司应当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 ...
妙可蓝多(60088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 成本和其他支出 ...
妙可蓝多(6008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科学决策投资项目, 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 各工厂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股权、技术、债权、厂房 、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等形式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 济组织进行的以盈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其他企业或组织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 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或产 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普通 合伙、有限合伙等)、认购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对上述投资基 金进行后续资产交易等; 本制度所称专业投资机构是指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专 ...
妙可蓝多(6008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司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均称"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 良好关系,促进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以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1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 ...
妙可蓝多(6008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 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及相 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情况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 ...
妙可蓝多(6008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
妙可蓝多(6008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 支机构的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负责人;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可能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 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 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 ...
妙可蓝多(600882)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8:4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除第一条及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 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人"具有相同含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