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6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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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03958) - 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22:15
委员会组成 -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5] - 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工作[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材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1] 其他要点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6] - 对董事会负责,决策建议和报告提交审议[8]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或专业人士提供意见[12] - 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14]
东方证券(03958)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22:1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6] 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9] - 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与程序并进行遴选审核[9] - 就董事委任、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9] - 审查独立董事独立性[9] - 研究、审议董事和高管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9] - 对董事人选建议、薪酬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管聘任及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相关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1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或口头通知[14]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1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14]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及工作人员列席会议[14]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或专业人士,费用由公司负担[14] - 应形成决议和记录,独立董事意见需载明[15] - 会议结束后,董事会秘书应发送记录给委员,委员需签名[15] - 董事可合理通知后在合理时间内查阅会议记录[16] - 与会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6] 考虑因素 - 考虑同类型公司薪酬、工作时间及职责等因素[13]
东方证券(03958)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22:08
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3 - 5名,独立董事过半数[2][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6] 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考虑成员多元化[9]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等并提建议[9] - 研究审议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考核[9] - 审查股权激励计划等草案及相关情况[9] - 审查批准董事、高管离职赔偿[9] - 检查薪酬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紧急可随时通知[14] - 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4] - 形成决议并制作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15] - 秘书发送记录,委员签名保存[15] - 董事可查阅会议记录[16] 规则生效 - 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废止[18]
东方证券(039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22: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等规定的监事会职责[9] - 提议聘请、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批准其薪酬及聘用条款[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执业行为,核查验证公司财务会计报告[11]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3] - 检讨及监察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14]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及报告完整性,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特殊情况可通讯表决[22] -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人员列席[22]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或专业人士,费用公司负担[22] - 会议应形成决议和记录,载明独董意见[22] 工作规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规则废止[25] - 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照相关规定执行[25]
东方证券(03958):刘炜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智通财经网· 2025-10-24 22:01
公司人事变动 - 刘炜先生获委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 - 刘炜先生同时获委任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1] - 委任自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
东方证券(03958) - 公司章程

2025-10-24 22:00
公司上市与股份 - 2015年2月27日获批首次发行1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2016年5月13日获批发行9.3370909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7月8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96645292亿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96,645,292股,普通股7,469,482,864股,境外上市外外资股1,027,162,428股[27][29] 股东认购与占比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603,335,458股,占比28.20%[27] -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股份213,979,180股,占比10.00%[27] 股份发行与管理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六种方式,收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处理限制[32][36]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外资股和内资股计划,15个月内分别实施,应分别一次募足,特殊情况可分次发行[28][30] 股东权益与限制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3日内编制报告并公告,期限内不得买卖[80]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报告公告,增减1%应次日通知并公告,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等事项[9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7]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董事1名[162] - 董事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决议事项,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164]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独立董事过半,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89]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并担任召集人[192]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1]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设党委书记1名[22]
东方证券(03958) - 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2025-10-24 21:5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公 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 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公 司 名 稱 為 「東 方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在 香 港 以「 東 方 證 券」(中 文 )及「DFZQ」( 英 文 ) 開 展 業 務 ) 茲 提 述 東 方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五 年 九 月 二 十 六 日 之 股 東 特 別大會通告以及通函(「通函」)。除非本公告另有定義,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 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股東特別大會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星 期五)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號 7樓會議室召開。 本次會議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龔德雄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共十四名,全 部 董 事 出 席 會 議(即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龔 德 雄 先 生 、魯 ...
东方证券(03958) - 海外监管公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於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2025-10-24 21:50
(股份代號:0395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規則作出。 茲載列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登之《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關於東方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 龔德雄 中國•上海 2025年 10月 24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公 司 名 稱 為 「東 方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在 香 港 以「 東 方 證 券」(中 文 )及「DFZQ」( 英 文 ) 開 展 業 務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在 ...
东方证券(03958)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10-24 21:4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 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 承擔任何責任。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文 公 司 名 稱 為 「東 方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在 香 港 以「 東 方 證 券」(中 文 )及「DFZQ」( 英 文 ) 開 展 業 務 ) (股份代號:03958)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條規則作出。 茲 載 列 公 司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登 之《東 方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制 度 》 《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考核與薪酬管理制度》《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高 級 管 理 人 員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變 動 管 理 辦 法 》《東 方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 工 作 規 則 》《東 方 證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
东方证券(6009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4 17: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 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执行董事,并且至少有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的要求。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外部 审计机构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