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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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024-03-06 17:54
投资审议规则 - 六种情形投资资产占比超5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5]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30%需审计评估并经股东大会2/3以上通过[6] - 特定两项标准且每股收益低可免股东大会审议但需披露[6] - 六种情形投资资产占比超10%需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披露[6][7] 投资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前由战略委员会审核是否符合规划[9]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决策,可授权管理层[10] 投资实施与监督 - 项目负责人按方案成立项目组并实施[10] - 负责人跟踪管理,异常向总经理报告[10] - 监事会等对项目监督,重大问题提请处理[10] 特殊事项规定 - 投资涉及对外担保等按法规及章程执行[8]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6 17:5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9:00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1]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获审议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或普通决议形式批准[1][2][3][4][5][6][7][8][9]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05 16:32
担保情况 - 为君正化工担保20.04624万美元,折合142.38万元人民币[2] - 累计向君正化工担保余额95,160.19万元人民币[2] - 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162亿元人民币[2][10] - 2023年度已使用担保额度43.25亿元,剩余149.09亿元[11] - 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权益16.82%[11] 君正化工业绩 - 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17.43%,2023年9月末29.44%[6] - 2022年营收482,737.54万元,净利润254,540.92万元[6] - 2023年1 - 9月营收251,813.83万元,净利润9,033.19万元[6] 其他 - 君正化工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4] - 2023年4月27日通过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议案[10]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2-07 16:17
股东持股 - 控股股东杜江涛持股269,568.00万股,占总股本31.95%[2] - 第二大股东君正科技持股180,656.64万股,占总股本21.41%[2] - 杜江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50,224.64万股,占总股本53.36%[2] 股份质押 - 杜江涛累计质押36,000.00万股,占其持股13.35%,占总股本4.27%[2] - 君正科技累计质押8,281.00万股,占其持股4.58%,占总股本0.98%[2] - 杜江涛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44,281.00万股,占其持股9.84%,占总股本5.25%[2] 股份解除质押 - 2024年2月6日杜江涛解除质押7,120.75万股,占其所持2.64%,占总股本0.84%[3] - 杜江涛对工商银行乌海分行质押解除后剩余0.00万股[4] - 杜江涛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36,000.00万股[6]
关于对张海生、张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2023-12-25 08:08
法律案件进展 - 2020年7月24日君正矿业收到涉嫌非法采矿《立案告知书》[1] - 2021年7月26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1] - 2022年1月6日该案被提起公诉[1] - 2022年12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 - 2022年12月16日君正集团公告案件判决结果[1] 监管措施 -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张海生、张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2] - 要求二人于2023年11月1日15:00到指定地点接受谈话[2]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2]
关于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2-25 08:06
案件进展 - 2020年7月24日君正矿业收到涉嫌非法采矿《立案告知书》[1] - 2021年7月26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1] - 2022年1月6日该案被提起公诉[1] - 2022年12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 -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公告案件判决结果[1] 整改与申诉 - 公司应30日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2]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售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21 17:07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66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出售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1、2019 年 11 月 25 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 与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天平")签订了《股份购买意向性 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及君正化工拟向安达天平合计转让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保险")283,529,047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7.0500%)(以下简称"全部标的股份"),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2 元,交易总价为 人民币 3,402,348,564.00 元,其中:公司拟转让 22,119,287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0.5500%),君正化工拟转让 261,409,760 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6.5000%)。 根 ...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
2023-12-12 16:4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提前5日送达,资料提前3日提供[12]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可书面委托投票,一人只能接受一人委托[12][14]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通讯或结合方式召开[12]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13] 其他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存不少于10年[20]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2 16:41
专门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5日送达,资料至少提前3日提供[8]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9] - 1名独立董事只能接受1名独立董事委托[10] 会议形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通讯或结合[5]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2] 档案与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2023-12-12 16:41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 理。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3 个月内,或者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 任董事会秘书: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