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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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高管团队焕新 优化治理架构助力高质量发展
证券日报网· 2025-11-12 17:44
人事变动核心背景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以满足新《公司法》的监管要求 [1] - 新《公司法》规定职工人数300人以上且不设监事会的公司,董事会必须设置职工董事 [1] -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管的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之和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人事调整旨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清晰划分治理与管理权责边界 [1] - 所有辞任董事均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职务,未引发核心人才流失 [1] - 调整有效降低了治理层与管理层重叠度,形成更科学的决策与执行机制 [1] 战略发展与业务布局 - 新选聘吴国强、王哲两位副总经理,分别来自清洁能源相关公司和化工生产领域,凸显巩固传统优势、发力新兴赛道的战略意图 [2] - 新提名董事刘春雷拥有多年产业管理与投资经验,其跨领域资源将为公司产业链延伸和投资决策优化提供支撑 [2] - 公司依托内蒙古氯碱化工产业基地,构建了纵向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持续释放协同效应并构建低成本竞争优势 [2] 财务业绩表现 -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6.91亿元,同比增长1.63% [2] - 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8亿元,同比增加24.93% [2] 未来展望 - 人事调整后公司形成治理合规、结构清晰、专业适配的管理团队新格局 [3] - 在传统化工业务稳步发展基础上,清洁能源板块的布局力度有望持续加大,双业务板块协同发力态势将凸显 [3]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12 08:48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的法定职权 [78][80] - 此次治理结构调整旨在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78] - 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4票同意)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3票同意)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17][12][18] 公司章程与制度全面修订 - 为配合监事会取消,公司将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主要涉及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新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专节 [80][81] - 同步制定及修订共30项公司治理制度,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等多个方面 [20][21][22][23][24][25][26][27][28][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 - 其中7项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余23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8]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公司董事张海生、张海和杨东海于近日辞任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离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2]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补选刘春雷先生和吴国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49][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步调整,聘任吴国强先生、王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海先生职务由常务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 [5][53]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补选董事在内的多项重要议案 [60][6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0][61]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12 03:51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计划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务 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 [1][6][48] - 此项调整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批准 通过后相关职务取消及议事规则废止 [2][7][49] - 监事会及董事会均已全票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 [3][8] 公司章程修订 - 为配合监事会取消 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并新增独立董事等专节 [50] - 修订内容涉及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并规范股东会等表述 [50] - 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 [6][50] 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更新 - 公司大规模制定及修订共30项治理制度 以完善治理体系并与最新法律法规保持衔接 [9][51] - 其中7项制度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其余23项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37][51] - 制度修订范围广泛 涵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关键领域 [9][11][24]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董事会提名刘春雷先生和吴国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需经股东大会选举 [38][3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同步调整 聘任吴国强先生 王哲先生为副总经理 张海先生职务调整为副总经理 [41] - 公司将于2025年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议案 [44]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18: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制定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 - 特定事项和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3][5] - 不定期召开,通知提前5日、资料提前3日送达[8]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2/3以上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8][9] - 可书面委托,每1名接受1名委托[10] - 现场召开为原则,书面记名投票表决[6][12] - 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7]
君正集团: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1 18:07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公司董事张海生、张海和杨东海辞任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1] - 公司补选刘春雷和吴国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 - 公司聘任吴国强和王哲为副总经理,张海职务由常务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 [1] 公司治理程序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补选议案 [1] - 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 - 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
君正集团: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1 16:56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占比40.67%,化工物流业占比29.45%,焦化行业占比15.5%,铁合金冶炼业占比7.85%,电占比5.43%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52亿元 [1]
君正集团:聘任吴国强、王哲为公司副总经理
新浪财经· 2025-11-11 16:51
公司治理与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会于11月11日收到张海生、张海和杨东海三人的辞职报告,三人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但离任后仍将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1] - 公司补选刘春雷、吴国强为董事候选人,以填补董事空缺 [1] - 公司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吴国强、王哲为副总经理,同时将张海的职务由常务副总经理调整为副总经理 [1]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2025-11-11 16:46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持股比例未超50%但表决权对股东会决议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信息披露 - 法院裁决禁止转让、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控股股东应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不得隐瞒重要信息,对未披露信息保密[18][21] 资金与资产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存在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在问题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转让资金用于清偿除外[6]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包括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3][14][16]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应保障其他股东权利[16]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8] 公司独立性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资产完整,不得共用生产系统等影响资产完整性[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非规定方式影响人事任免等[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财务独立,不得共用或借用公司金融账户[12]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机构、业务、担保决策的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15] 其他职责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遵守法规、不滥用控制权等职责[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7] - 控股股东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5][16] - 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6] - 控股股东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的承诺需提供担保[16][17] - 控股股东转让股权致控制权变动应保证交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17]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受让人情况,归还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17] 行为规范执行 - 本行为规范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3]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16:4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大属重大事件[5] 债券影响事件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公司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由知情人确认[9]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2] - 公司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括公司及董事等人员[12] - 公司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4]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 控股股东等获取未披露信息时做好登记并保密[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处罚责任人并要求赔偿[19] - 5%以上股份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 公司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1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1-11 16:46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任职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6] 股票交易 - 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收到确认通知前不得擅自交易[8]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等多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1]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等交易[13]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4] 其他股份情况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任期内股份转让比例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6]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方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7] 违规处理 - 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公司可根据内部制度对违规董事、高管处罚处分,责任人造成损失应赔偿[20] 办法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与国家后续法律、法规或修订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并及时修订办法[22] 办法制定与生效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3]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