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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6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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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原料板块12月8日跌0.84%,新金路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3.67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08 17:04
市场表现 - 12月8日,化学原料板块整体下跌0.84%,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54%,深证成指上涨1.39% [1] - 板块内个股普跌,领跌股为新金路,收盘价9.71元,单日跌幅达6.72% [1] - 板块成交活跃度分化,新金路成交量最大,为153.13万手,成交额15.15亿元;博源化工成交量72.31万手,成交额5.14亿元;华融化学成交量43.38万手,成交额6.81亿元 [1] 资金流向 - 当日化学原料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态势,净流出金额为3.67亿元 [3] - 与主力资金流向相反,游资与散户资金呈现净流入,游资净流入2.6亿元,散户净流入1.07亿元 [3] - 个股资金流向分化明显,鲁西化工主力资金净流出最多,达1999.29万元,主力净占比为-4.49%,同时其散户资金净流出3712.12万元,净占比-8.33% [3] - 部分个股获得主力资金青睐,金浦钛业主力净流入1692.77万元,净占比10.85%;滨化股份主力净流入1014.14万元,净占比5.00%;中盐化工主力净流入1003.42万元,净占比5.32% [3] - 江苏索普在主力净流入409.77万元的情况下,获得了最高的主力净流入占比,达11.71% [3]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关于2025年11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12-01 17:45
担保情况 - 2025年11月为鄂尔多斯君正和君正化工各担保500万元[2][4]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为鄂尔多斯君正实际担保余额150100万元,为君正化工实际担保余额329080万元[2]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761807.9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7.97%[3] - 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7亿元,70%以上子公司预计41亿元,70%以下为126亿元[4]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累计使用担保额度0.153亿元,剩余40.847亿元[5] - 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公司累计使用担保额度3.208亿元,剩余122.792亿元[6] 子公司业绩 - 鄂尔多斯君正2025年1 - 9月营收388134.98万元,净利润93971.74万元[8] - 君正化工2025年1 - 9月营收858183.28万元,净利润71841.15万元[10] 子公司资产 - 鄂尔多斯君正注册资本422000万元,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338358.38万元[7][8] - 君正化工注册资本300000万元,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932120.08万元[8][10]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14] - 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167亿元(含等值外币)担保额度[15]
5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粤海饲料控股公司超标排放被罚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30 20:34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11月第四周,A股绿色周报监测发现共有5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关联股东约69.07万户 [1][2] - 环境风险正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关乎企业发展和形象 [2] - 上市公司及其旗下公司的环境信息正通过专业数据库和解析被更透明地披露,以影响资本市场 [1] 上市公司环境处罚详情 - **粤海饲料控股公司**:其控股公司湛江市海荣饲料有限公司因锅炉废气排放超标被罚款25万元 [1][2] - 监测数据显示,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443mg/m³,超标许可限值(200mg/m³)1.215倍 [3] - 氮氧化物浓度为472mg/m³,超标许可限值(200mg/m³)1.36倍 [3] - 颗粒物浓度为92.6mg/m³,超标许可限值(30mg/m³)2.0867倍 [3] - 公司曾提出听证申辩,但未被采纳,最终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处罚 [4] - 公司回应称已整改,委托第三方检测结果合格,并对设备进行了升级更换,后续生态环境局监督监测显示合格 [5] - 公司表示本次处罚未触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披露标准,将在定期报告中说明 [5] - **君正集团**:因废水排放去向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被罚款9万元 [1][6] - 处罚书显示,其废水处理后的浓水部分用于公司储灰场降尘,未全部送至规定污水处理厂 [6] -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被处罚 [6] - 截至发稿,公司未对采访做出进一步回应 [6] - **豪威集团联营企业**:豪威集团联营企业江苏韦达半导体有限公司因废水排放超许可浓度被罚款20万元 [7] - 处罚书显示,公司未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废水排放超过许可排放浓度 [7] - 公司已进行整改,包括建立监督制度、更换原辅料、改造废水设施、增加自检频次等 [7] -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被处罚 [7] 环境信息披露与监管趋势 - A股绿色周报项目基于政府发布的权威环境数据,每周收集剖析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的环境信息 [1] - 随着ESG投资理念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 - 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的环境数据也被纳入环境风险考察范围 [7] - 部分公司已建立环境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机制,并承诺按监管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环境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5]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27 18:31
董事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会及特定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4] 表决权计算 - 选举非独立董事最大表决权按规则计算[7] - 选举独立董事最大表决权按规则计算[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须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11] - 票数相同另行召开股东会选举[11] 补选规则 - 当选不足拟选半数原董事会履职并补选[11] - 当选超半数不足应选按情况补选[11][12]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修订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14]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27 18:3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5]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5人,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13]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4] 股东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股东会通知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8]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会议主持规则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定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25]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股东同意,可推举1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25]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则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持股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作特别提示[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8]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或同意决议的表决权数未达规定时,股东会决议不成立[39] - 股东会决议公告未披露前,参会人员不得泄密或谋私利[39]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时按其规定执行并修订规则[41]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及解释[41]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相同[41]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7 18:31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含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占比≥50%[3]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无其他利益[3] 方案生效 - 董事薪酬方案经薪酬委提出、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2] - 高管薪酬方案由薪酬委提出,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2] 绩效评价 - 董事和高管绩效评价由薪酬委组织[3] 薪酬调整 - 特定情形可减发或停发薪酬或津贴[4] - 因财务造假等有权追回已发薪酬[5] - 薪酬体系动态调整,经薪酬委提议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及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1-27 1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会议召开5日前书面通知[11] - 董事会书面会议通知可多种方式送达,紧急时可电话等方式通知,召集人需说明[12] - 变更会议信息或提案,需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2日需顺延或获半数以上与会董事认可[13]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1名董事履职[8] 下设机构与职权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管理[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等情况需书面说明并披露[14] - 1名董事1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2名董事[16] - 审议通过提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情况从规定[20]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及代理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形成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提案与决议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全体董事同意除外[21]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董事等应签名[22]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且记录可免责[22] 决议公告与档案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27 18:31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2] - 关联方含控股股东等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等,以及持股5%以上的法人等[2] 资金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5] - 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8] 监督与处理机制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导内审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 - 发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董事会应要求限期偿还并披露报告[9]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将追究责任[11]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27 18:3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7] - 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后可使用[7] - 自筹资金投入,6个月内可置换[13] - 用于特定事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5]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10]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0] - 预计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等发表意见[12] 专户管理 - 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专户管理[7] - 银行3次未配合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再开展[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可免程序[17]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需股东会审议[17]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可免程序[18] 监督检查 - 内审机构至少半年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披露报告[25] - 保荐人等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5] - 年度结束后保荐人等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5] - 董事会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9]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9] - 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及解释[29] - 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9]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1-27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核准首次发行12,000万股普通股,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43,801.7390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1元[15] - 发起人杜江涛认购23,400万股,持股45%;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认购15,682万股,持股30.15%;田秀英认购7,800万股,持股15%[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43,801.739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9]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需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召集人应以公告通知股东[4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58] -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包含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中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7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1人1票[79]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103] - 董事会以每3年为1个周期制定分红回报规划[104] - 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或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05] - 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7] - 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0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15]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系统公告[122][123][125]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公司偿债或担保[122][123][129] - 公司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7] - 公司解散需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27]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7]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系统公告[129] - 债权人申报债权,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