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6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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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套期保值业务概况 - 套期保值业务旨在管理特定风险,品种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3] - 业务类型包括对多种项目进行套期保值[3][4] - 公司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限于套期保值交易[5] 业务管理体系 -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体系包括领导小组、运营管理部等单位[6] - 董事会下设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总裁任副组长[6][7] - 运营管理部为执行部门,岗位人员应有效分离[7] - 会计核算由各基地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7][8] - 审计部为风险控制单位,负责过程监控等工作[8][9] 审议与授权 - 三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可对未来12个月内衍生品交易合理预计[10] - 不同额度投入分别由总裁、董事长审批[12] - 衍生品交易授权书授权期限为一年,由董事长签发[13] 资金与报告 - 交易员入金通知财务后,4小时内到账,特殊情况有安排[18] - 运营管理部每周向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提交《行情沟通会纪要》[22] - 交易发生时,交易员当日报告相关情况[22] - 交易员和会计核算员报告汇总持仓等信息[23] 错单处理 - 经纪公司产生错单,交易员通知并追偿损失[23] - 交易员产生错单,应立即报告并处理[23] 额度调整与考核 - 套期保值领导小组每年提出授权额度调整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后执行[12] - 套期保值绩效考核基准为综合损益[26] - 有效保值、无效保值、保值增值综合损益有不同界定和奖惩[26][27] - 不同岗位人员按比例获奖励基准资金奖励[27] 信息披露 - 公司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特定标准时应及时披露[30]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对外投资管理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3] - 战略投资部负责可行性研究与评估[5] -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和出资等工作[5][6] 投资审议流程 - 出资额在董事会权限内,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再提交董事会[8] - 出资额需股东会审议的,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投资限制与处置 - 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和募集资金进入股票等市场[11] - 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核销或转让对外投资[12]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裁)。总经理(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总裁)的聘任和解聘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总裁) 的职责,保障总经理(总裁)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 经理(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予以聘任或 解聘。 非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第四条 总经理(总裁)每届任期 3 年,经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 报告时生效。总经理(总裁)辞职,按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 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 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总裁)在履行职务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8][20] - 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8] - 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0]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20]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 审计部门为决策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18]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1]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24]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审计安排 - 对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一次[3] - 审计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7] 异议处理 - 审计对象对报告有异议,7 日内书面提意见[12] 违规处理 - 未整改问题/风险项按 200%在评价表扣分[16] 制度说明 - 制度按规定和章程执行,抵触时董事会修订[18]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20]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规章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公司法》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6 18:01
信息披露规范 - 董事和高管需报告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质押情况[1] - 公司未及时或不符披露,董事和高管应向交易所报告[2] 报告流程 - 董事和高管报告重大事项需通报董事会秘书[3] 管理责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信息沟通限制 - 董事和高管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3] - 不得披露未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4] 规范生效与管理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遵守本规范[4] - 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改[4]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 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骆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包括负面报道、正面报道以 及看似正面的、实则为负面的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 ...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公司股份 - 2011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00万股[6]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314.6118万元[6]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65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7,314.6118股,全部为普通股[11] 股份限制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19]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7]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有相应权限[7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2] 人员任期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7]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9]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3] 其他事项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119]
骆驼股份(601311) - 骆驼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6 18:01
控股定义 - 对持股超50%或能重大影响股东会决议的公司构成控股[2] 子公司管理 - 董监高年度结束30日内提交述职报告,两年考核不符将更换[6] - 每月交月度财务报告,季度交季报,年度结束1个月内交年报[9] - 运营及发展规划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14] 子公司投资与交易 - 委托理财等投资需股东会批准[14] - 交易事项按《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审议[14] 审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2] - 按信息披露规定提供信息,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6] 高管考核与制度实施 - 年度结束根据经营成果考核奖惩高管[19]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