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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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5-08 17:0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162.20亿元,净资产43.43亿元[12]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42亿元,利润总额7,705.90万元,利税3.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23.82万元[12] - 2024年公司家电品类整体销售额同比上升12.63%[14] - 2024年物流供应链业务总收入达58.43亿元,占合并抵消前总营收的51.84%[15] - 2024年物流供应链外销业务收入为22.58亿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4.70%,占物流供应链业务总收入的38.65%,占合并抵消后总营收的30.34%,营收占比提升2.34个百分点[15] - 2024年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合计出库量超11000吨,外销销量超7900吨,外销业务收入超4700万元,同比增长超30%[15]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要应对经济逆全球化,立足三大主营业务提升内需市场服务能力[29] - 2025年公司要深化主营业务升级,强化供应链一体化建设,提升盈利能力[30] - 2025年零售连锁板块要扩大调改范围,升级线上平台,提升销售业绩[31] - 2025年物流供应链板块要深化品牌代理合作,扩展外销客户,提高市场竞争力[31] - 2025年食品工业板块要加快创新,拓展外销渠道,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公司启动胶州购物广场、城阳购物广场综合调改作为试点[14] - 2024年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的日照大唐购物中心成功开业[14] - 2024年华东区域关闭6家合同到期及经营不达预期的门店[14] 股份回购与分配 - 2024年公司连推三期股份回购方案,累计回购金额上限达7亿元[16] - 截至2024年底,前两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7135.7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3.8亿元[17] - 第三期股份回购方案拟斥资1.5 - 3亿元,截至2024年底已回购0.3亿元[17] - 公司达成青岛首单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额度2.4亿元[17] - 2024年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2549万元,占当年可供分配净利润的比例达85.6%[17] - 公司2024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07.96万元(含税)[63] - 派息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7.06亿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63] 关联交易 - 2024年向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商品预计3亿元,实际发生6101.13万元[79] - 2024年向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6000万元,实际发生4404.62万元[79]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中,货物运输及仓储服务预计400万元,实际发生11.93万元[79] - 2024年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7500万元,实际发生3686.78万元[80] - 2024年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及柜台预计1800万元,实际发生1502.87万元[80] - 2024年向关联人承租房产预计2.8亿元,实际发生2.49亿元[80] - 2024年向关联人提供商业保理预计6000万元,实际发生605万元[80]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卫生用杀虫剂销售[101]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107] - 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110] 董事会与监事会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34项议案,召集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15项议案,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项议案[21] - 2024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37] - 2024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监督职能[41] 股本变动 - 2024年6月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000股,8月注销集中竞价回购股份39,117,966股,总股本减少39,147,966股[99] - 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503,126,000元“利群转债”转股,新增股份103,455,401股,总股本增加103,455,401股[99] - 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增加64,307,435股,注册资本由84,962.5508万元变为91,393.2943万元[100] 人员与薪酬 -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8万元/年(税前),董事长徐恭藻领取税前报酬总额61.93万元[54] -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主席曹莉娟领取税前报酬总额57.72万元[56]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领取津贴10万元/年(税前)[59] 审计与担保授信 -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5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67]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50亿元,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在40亿元额度内调剂使用,低于70%的在10亿元额度内调剂使用[70]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75亿元,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74]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5-06 17:3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10/10[4] -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 - 30,000万元[4] - 回购用途为转换公司可转债[4]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30,323,987股,占总股本3.32%[4] - 累计已回购金额151,264,402.71元[4]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0元/股 - 5.15元/股[4] 其他信息 - 2025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913,932,943股[6] - 公司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8.00元/股[5]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2025-05-06 17:30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601366,简称为利群股份[1] - 债券代码113033,简称为利群转债[1] 业绩说明会 - 2025年5月12日15:00 - 17:00参加业绩说明会[2]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可通过相关平台参与[2] - 副董事长等将与投资者交流经营问题[2]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
2025-04-29 00:11
业绩总结 - 公司合计主营业务收入19.16亿元,同比-3.15%,毛利率22.26%,同比-4.50%[6] - 零售连锁业务收入12.93亿元,同比-2.27%,毛利率18.52%[5] - 物流供应链业务收入5.90亿元,同比-6.72%,毛利率31.68%,同比-5.15%[6] - 食品工业业务收入0.31亿元,同比44.14%,毛利率-6.81%,同比-140.83%[6] - 其他业务收入0.02亿元,同比54.25%,毛利率98.54%,同比3.24%[6] - 山东区域收入18.29亿元,同比-1.51%,毛利率22.96%,同比-5.55%[10] - 华东区域收入0.87亿元,同比-28.26%,毛利率7.65%,同比-5.16%[10] 市场扩张和门店调整 - 报告期内新开便利店3家、品类集合店1家,关闭便利店4家、品类集合店1家、综合超市6家[3] 业务变化原因 - 食品加工板块收入上升因新增薯条品类生产[6] - 华东区域主营收入下降因该区域门店闭店[8]
利群股份(601366)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2:2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1.4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主要系华东区域闭店因素影响[3][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24%,主要系营业收入、毛利下降所致[3][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82.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5.75%,主要系营业收入、毛利下降所致[3][6]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006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40.00%,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3][6] - 本报告期稀释每股收益0.004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60.00%,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3][6]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2%,较上年同期减少0.17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3][6]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21.44亿元,2024年同期为22.60亿元,同比下降4.91%[17]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1759万元,2024年同期为2387万元,同比下降26.36%[18]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04万元,2024年同期为1215万元,同比下降83.20%[18] - 2025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万元,2024年同期为1222万元,同比下降58.26%[18] - 2025年第一季度综合收益总额199万元,2024年同期为1219万元,同比下降83.65%[19] - 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06元/股,2024年同期为0.01元/股,同比下降40%[19] - 2025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04元/股,2024年同期为0.01元/股,同比下降60%[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98%,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所致[3][6]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21.20亿元,2024年同期为22.23亿元,同比下降4.64%[17] -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07亿元,2024年同期为27.97亿元,同比增长0.37%[21] - 2025年第一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53亿元,2024年同期为18.65亿元,同比增长10.08%[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5年为24.81亿美元,2024年为23.68亿美元[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为3.26亿美元,2024年为4.28亿美元[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5年为121.09万美元,2024年为57.37万美元[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5年为5825.90万美元,2024年为6952.99万美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为 - 5704.81万美元,2024年为 - 6895.62万美元[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25年为10.23亿美元,2024年为9.82亿美元[2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25年为12.95亿美元,2024年为13.48亿美元[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为 - 2.73亿美元,2024年为 - 3.66亿美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5年为 - 406.10万美元,2024年为 - 675.69万美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5年为6.85亿美元,2024年为4.96亿美元[24] 其他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56.5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48%,主要系公司存货以及预付账款减少所致[4][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2.11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42%,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回购股份所致[4][6] - 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907,330,224.0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923,605,921.76元有所减少[11] - 2025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268,750,164.17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25,872,674.43元有所增加[11] - 2025年3月31日预付款项为557,336,517.66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750,855,687.96元有所减少[11] - 2025年3月31日存货为2,397,856,673.05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2,583,814,713.10元有所减少[12] - 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15,656,055,094.89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6,220,446,395.04元有所减少[12] - 2025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为7,917,450,539.52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8,317,262,954.39元有所减少[13] - 2025年3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503,445,121.74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3,560,656,230.81元有所减少[13]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9,154户[8] -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72%,持股数量171,129,589股;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37%,持股数量122,170,664股[9] - 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34%的股权,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9] - 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59,955,075股股份[9]
整合优化成果显著 利群股份物流供应链业务稳步前行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4-25 19:11
物流供应链表现 - 物流供应链成为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 深耕该领域进一步夯实全产业链运营核心竞争力 [1] - 物流供应链板块在巩固现有客户基础上大力开拓外销市场 扩大社会配送范围 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品牌运营能力持续增强 [1] - 2024年物流供应链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8.43亿元 占公司合并抵消前总收入的51.84% [3] 全产业链经营模式 - 公司坚守全产业链运营模式 加强采购 物流 渠道终端体系建设 旗下30余家细分品类品牌运营公司与专业买手团队深入生产端及商品源头 [2] - 超60万平方米智慧物流中心为终端配送提供强大支撑 贯通各业务板块 物流供应链还承担社会配送职能 覆盖商业企业 政府机构 学校等多元渠道 [2] 智慧物流建设 - 在青岛市区 胶州 江苏淮安建成4处大型智慧物流中心 仓储总面积超60万平方米 引入国际先进智能化仓储 拣选设备 实现无人化高效作业 [2] - 物流中心以智慧化 全温层仓配一体为核心 覆盖全温层 全品类 全渠道及增值服务 兼具民生保障与对外拓展能力 [2] - 利用物联网 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物流中心无人化操作与物资智能监控 借助北斗导航强化车辆定位管理 [3] 外销业务发展 - 2024年物流供应链外销收入22.58亿元 同比增长4.70% 外销收入占物流供应链总收入的38.65% 同比提升2.28个百分点 占公司总营收的30.34% 同比提升2.34个百分点 [3] - 品牌运营子公司积极拓展优质供应商与品牌代理权 外销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贡献度持续提升 [3] 行业认可与社会责任 - 福兴祥物流集团入选全国通用仓储TOP100和全国冷链仓储TOP60 青岛福记农场食品有限公司获评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 [4] - 持续承接政府"菜篮子""粮袋子"储备投放工作 入选青岛市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名录 福兴祥物流集团入选应急储运企业 应急配送中心和应急保障中心 [4]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姜晖)
2025-04-24 23:08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姜晖为利群商业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和股东关联人员不具独立性[2][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纪录[3] 合规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利群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4]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竹泉)
2025-04-24 23:08
独立董事提名 - 利群商业集团提名王竹泉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受处罚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2][3] 被提名人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3家,连续任职未超6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格[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5]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及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4-24 23:08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74.42亿元,利税3.83亿元,利润总额7705.90万元,净利润2723.82万元[3] - 2024年物流供应链业务销售收入58.43亿元,占总收入51.84%[5] - 2024年物流供应链外销收入22.58亿元,同比增4.70%,占比38.65%[5] - 2024年食品工业板块产品超500种,出库超11000吨,外销超7900吨,收入超4700万元,同比增超30%[5] 财务举措 - 2024年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发放红利2549万元,占比85.60%[10] - 自2017年上市累计分红近8亿元[10] - 2024年股份回购金额达4.1亿元[10] 未来规划 - 2025年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 2027年)[10]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5次,专门会议7次[12] - 2024年组织实控人等参加培训,2025年继续组织大股东参与培训[13] - 2024年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025年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5] 社会责任 - 2024年首次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入选应急保障企业名录[16] - 2024年乡村振兴实践获优秀案例,捐赠10万元[16] 人力相关 - 2024年发放工资奖金6.50亿元,缴纳社保1.03亿元[18] - 2024年提供岗位23000余个,新招大学生138人[18] 其他 - 持续评估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并披露信息[19]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勇)
2025-04-24 23:0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群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