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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6 20:24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和投资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益 [1]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 - 委员会应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1] 人员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事务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2] 职责权限 - 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趋势,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议案 [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对外投资项目、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监控和跟踪已批准的投资项目,及时通报重大进程或变化情况 [2]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由召集人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3] - 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 [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审议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4]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4]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4]
利群股份: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6 20:1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9人,由徐瑞泽女士主持 [1] 董事会审议议案 - 选举徐瑞泽女士为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1] - 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徐瑞泽、王本朋、姜晖、高伟)、审计委员会(王竹泉、徐瑞泽、姜晖)、提名委员会(李勇、王本朋、王竹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晖、李勇、胥德才) [2] -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王本朋任总裁,吴磊任董事会秘书;王文、胡培峰、卢翠荣任副总裁,张远霜、张兵任总裁助理,胥德才任财务总监,李卫红任采购总监 [2][3]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月度/年度)构成,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 -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瑞泽女士 [4]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4项内控制度,以符合2025年3月证监会新规 [4] 高管团队背景 - 王本朋:1985年生,本科学历,2016年起历任胶南购物中心总经理、董事、副总裁 [6] - 王文:1972年生,财务背景,曾任利群百货集团财务总监、采购总监,现任副总裁兼福兴祥物流总经理 [7] - 胡培峰:1978年生,零售业务经验丰富,现任副总裁兼华东商贸总经理 [8] - 卢翠荣:1972年生,物流领域资深管理者,曾任物流总监,现任副总裁 [9] - 胥德才:1982年生,高级会计师,2019年起任财务总监 [11] - 吴磊:1982年生,2021年起任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11]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 [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8] 股份转让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 理层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一) 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 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 1 -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 年 5 月)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 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其他事项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4] - 通过的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17]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培训合格证书[4]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具有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6] 董事会秘书备案与培训 - 拟聘任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5]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11]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义务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等义务[2][20] 董事会秘书权利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21]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7] 证券事务代表要求 - 应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14] 公司对董事会秘书支持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证参加后续培训等[22][23] 细则实施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4名董事组成[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职责与运作 - 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并提建议[6] - 召开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0]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19:1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10]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1] 报告审议与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起草草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1][22] - 涉及董事会等决议的临时报告披露需编制报告、审核签发、报交易所审核公告[22] - 重大事件等不需审批的临时报告披露需相关部门报告、秘书判断、组织编制等程序[23]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16] 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7][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等[18]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1]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1] - 公司董事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37] - 董事长等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7] - 董事长等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7]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34]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具体原因和其陈述意见[32]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能被处分及要求赔偿[37]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程序[23] - 信息披露需在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完成[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1]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40] - 公司关联交易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40]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4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41] - 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