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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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竹泉)
2025-04-24 23:0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竹泉先 生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利群商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及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4-24 23:08
| 证券代码:601366 |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1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033 |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及 制定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 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推动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价值提升,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发布了《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勇)
2025-04-24 23:0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利群商业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增加经营范围的公告
2025-04-24 23:08
股份变动 - 2024年6月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000股[2] - 2024年8月注销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39,117,966股[2] - 股份回购注销使总股本减少39,147,966股[2] - 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利群转债”转股累计503,126,000元[2] - 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103,455,401股,总股本增加103,455,401股[2] - 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共计增加64,307,435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84,962.5508万元变为91,393.2943万元[3] 业务调整 - 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卫生用杀虫剂销售[5] - 增加经营范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4 23:0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44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 亿元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00 万元,扣除不 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928.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0JNA10017"号《验资报告》 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 1,691,541,985.34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1,373,343.02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 费 35,652.77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4 23:08
二〇二四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利群股份 编制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反映了 2024 年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 司")在公司概况、公司治理、业务板块、日常运营、员工培养、绿色发展及社会责 组织范围: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时间范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部分信息超出上述范围。 六、报告获取渠道 本报告以印刷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发布,电子版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 liquncommercialgroup.com 查阅获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磊、崔娜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83 号 联系电话:0532-58668898 传 真:0532-58668998 四、报告参考标准 本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2025-04-24 23:08
未来展望 - 2025 - 2027年采取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盈利且满足条件优先现金分红[3] - 每年现金股利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 利润分配规则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4] 其他规定 - 重大资金支出指预计未来一年投资或现金支出达净资产5%且绝对值达5000万元[5] - 不进行现金分红等调整需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7]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8] - 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6] - 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24 23:08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信永中和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 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先生。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4-24 23:08
| 证券代码:601366 |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033 |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 恭藻、徐瑞泽、丁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该议案有关资料,经审慎核查,一致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 ...
利群股份(601366) -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5-04-24 23:0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 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