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6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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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2025-01-06 20:3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5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 股证券代码:601456 |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 A | | --- | --- | --- | --- | | 股证券代码:01456 |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 | H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 ...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

2025-01-06 20:3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5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 股证券代码:601456 |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 A | | --- | --- | --- | --- | | 股证券代码:01456 |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 | H |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上市公司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公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 ...
国联民生(01456) - 关於发行股份购买资產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2025-01-06 20:3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 發行結果暨股本變動的公告 茲提述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別為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4 日、2024年8月8日、2024年12月17日及2024年12月27日的公告,以及日期為2024年8月 20日的通函(「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本公司擬發行A股股份購買資產的非常 重大的收購事項及關連交易,並募集配套資金。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 匯與通函內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新增A股股份已於2025年1月3日在中國證 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登記手續,本公司已完成本次發行股 份購買資產。本次發行詳情如下: 一、本次發行概況 (一)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 1、 本次收購已經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和第十七次會議、 第五屆監事會 ...
国联民生(01456)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於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2025-01-06 20:3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5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致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
国联民生(01456)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於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產并募集配...

2025-01-06 20:2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5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或"公司") ...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06 20:2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5年1月6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向无 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上海沣泉峪企业 ...
国联民生(01456) - 翌日披露报表

2025-01-06 20:23
FF305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 ──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股份購回及/或在場内出售庫存股份) 表格類別: 股票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1月6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 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 第一章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股份分類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A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 否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601456 | 說明 | 上海證券交易所 | | | | | | | A. 已發行股份或庫存股份變動 | | | | | | | | | |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變動 | | 庫存股份變動 | | | | | 事件 |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 目 | | ...
国联证券(60145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5-01-01 00:00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需在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11]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1] 流动资金补充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2]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总额30%[12]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10]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并履行相关规定和披露义务[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1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等[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等[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4] 报告与检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1] - 资金运营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稽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2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废止[26]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31 18:36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4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 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国联民生(01456)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参与互换便利获得中国证监会覆函的公告

2024-12-31 18:36
(股份代號:01456)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3 号 如下公告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葛小波 中國江蘇省無錫市 2024年12月31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葛小波先生;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華偉榮先 生、周衛平先生、吳衛華先生、李梭女士及劉海林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 朱賀華先生、高偉先生及郭春明先生。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互换便利获得中国证监会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