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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潞安环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8 21:32
内部控制 - 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4] - 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内控重大缺陷[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公司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14]
潞安环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21: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792,159.85万元[3] 利润分配 - 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299,140.92万股为基数分配[2][3] -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89元(含税)[2][3] - 共计分配利润4,753,349,218.80元[2][3]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通过预案[4] - 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预案[6][7] - 预案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8]
潞安环能:公司章程(2024修订稿)
2024-04-18 2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9140.92万元,股份总数为299140.92万股[8][14]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公司成立1年内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5] - 股东可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可诉讼[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9][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7]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3]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74] - 独立董事报酬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81]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8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98][99]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6][10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0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2][12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应在10日内公示,清算组应在15日内成立[126]
潞安环能:2023年度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8 21:32
委员会组成 - 2021年4月25日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财审风控委员会委员,2023年调整由张志敏女士和徐海东先生组成[1] 会议审议 - 2023年多次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表、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3][4][5] 审计机构 - 2023年同意续聘立信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6] 监督工作 - 2023年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定期报告,监督内控体系建设[6][7]
潞安环能:潞安环能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18 21:32
往来资金情况 -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33108.17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13611373.11万元,偿还累计发生14140005.54万元,期末余额1528728.67万元[5]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70.00万元,年度偿还累计发生70.00万元[5]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483.15万元,年度往来累计发生5729.6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2750.35万元,期末余额4462.40万元[5] 应收账款情况 - 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为45700.96[6] - 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9570.69[6] - 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为119499.51[6] 其他反映占用金额情况 -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映占用金额为40900.00[8] - 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其他反映占用金额为1400.00[9] - 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反映占用金额为4036.30[9] 预付款项情况 - 昔阳县潞泉销售有限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91581.44[13] - 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25358.50,期末为24087.17,差值为1271.33[13] -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300.00[13] 其他应收款情况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787.11,期末余额5548.87,增加3761.76[14] -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山西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3428.99,期末余额2743.19,减少685.8[15] -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付款项为100.00,其他应收款为100.00[14][15] 总计金额及事务所信息 - 所有附属企业总计应收账款等金额为4071085.12[17] - 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20] - 准执业文号为沪财会〔2000〕26号,转制批文为沪财会[2010],执业证书编号为31000006[21]
潞安环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8 21:32
会议情况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5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二○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9项议案均5票同意通过审议,多项需提请股东大会[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 报告评估 - 监事会认为《二○二三年度报告》和《二○二四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合规,内容反映经营财务状况[8][18]
潞安环能: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预防处置预案
2024-04-18 21:32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预防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相关要 求,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关联公司在与潞 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中的 资金安全,防范和化解潜在的或突发的风险事件,特制定本 风险预防处置预案。 第二条 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强化管理,重在防范。要求财务公司强化管理, 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项风险;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公司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 对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 化解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风险预防处置组织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 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领 ...
潞安环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21:32
公司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三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 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及其任职履历、现职关系等,针对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总体评估如下: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武惠忠先生、刘渊先生、张志敏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关联方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控股股 东和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
潞安环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18 21:32
资金支持 - 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159,273.47万元资金,含存量145,000万元、增量14,273.47万元[3] - 资金使用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LPR[3] 子公司情况 - 黑龙煤业控股60%,获资助56,000万元[5] - 隰东煤业控股80%,获资助48,845.47万元[5] 财务数据 - 2023年底各矿合计资产负债率209.04%,营收1,940,680,074.15元,利润总额124,891,041.18元[15] 决策进展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通过为子公司提供资助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3][4] 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认为资助决策合法合规,利于公司长远利益[17]
潞安环能: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18 21:32
财务数据 - 2023年初余额20331081700元,增加36356260440.43元,减少141400055524.8元,年末余额5287286656元[11] - 短期借款年初0,增加460000000元,减少460000000元,年末0,手续费43772550.05元[11] - 长期借款年初95000000元,减少95000000元,手续费1603916.67元[11] - 短期委托财务公司贷款年初0,增加715598200元,减少715598200元,年末501198200元,手续费1634870.70元[11] - 开立业务年初0,增加500000000元,年末300000000元,手续费250000元[11] 审计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4月17日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