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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10-27 19:33
营收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7.27亿元,同比增长20.95%;年初至报告期末124.64亿元,同比减少14.66%[8]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4.83亿元,同比减少287.33%;年初至报告期末7.59亿元,同比减少47.82%[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亿元,同比减少284.87%;年初至报告期末6.38亿元,同比减少50.79%[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9亿元,同比减少269.34%;年初至报告期末6.26亿元,同比减少49.72%[9]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24.64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146.04亿元,同比下降14.65%[25]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6.50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13.01亿元,同比下降50.09%[26] 现金流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2亿元,同比减少25.03%[9]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2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30.17亿元,同比下降25.03%[29]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49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14.57亿元,同比增长225.96%[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3,977,891.87元,去年同期 -4,242,860,171.80元[3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4,499,300.68元,去年同期 -135,304,914.00元[3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44,993,687.64元,去年同期 -1,376,779,020.88元[3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66,633,373.32元,去年同期4,102,537,278.72元[30] 资产负债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19.10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1.9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2.29%[9]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3,822,026,986.72元,2024年12月31日5,294,894,127.46元[22]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3,376,915,180.27元,2024年12月31日2,595,254,216.48元[22]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2,518,488,866.52元,2024年12月31日13,877,046,036.11元[22] - 2025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29,391,993,033.84元,2024年12月31日29,042,751,997.70元[22]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41,910,481,900.36元,2024年12月31日42,919,798,033.81元[22] - 2025年应付利息3026.59万元,2024年3619.70万元,同比下降16.38%[23] - 2025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52亿元,2024年22.94亿元,同比下降45.41%[23] - 2025年长期借款73.85亿元,2024年70.92亿元,同比增长4.13%[23] - 2025年实收资本5.86亿元,2024年5.8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23] - 2025年未分配利润104.52亿元,2024年98.14亿元,同比增长6.50%[23]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339户[15] - 阮洪良持股439,358,400股,占比18.75%[16] - 阮泽云持股350,532,000股,占比14.96%[16] - 姜瑾华持股310,081,600股,占比13.23%[16] 其他 - 2025年8月27日公司决定回购注销40,000股限制性股票,10月24日办理完成[19][20] - 预付款项变动比例273.59%,因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13] - 其他应收款变动比例 -40.24%,因收回保证金及押金[13] - 存货变动比例 -30.36%,因原材料及产成品减少[1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79,480,618.83元,去年同期3,200,000.00元[3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7,555,047.11元,去年同期84,488,448.30元[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62,696,454.23元,去年同期5,699,709,308.16元[3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55,561,049.13元,去年同期7,262,695,731.55元[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70,511,029.63元,去年同期8,936,665,139.71元[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75,010,330.31元,去年同期9,071,970,053.71元[30]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025-10-27 19:32
会议信息 - 2025年10月10日发通知,10月2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6] - 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6]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6][7]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5票同意[8][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管理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6]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6] 信息传递与报备 - 公司内幕信息传递需经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批准[14]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备知情人档案[15]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备忘录[18] - 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应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20] - 公司发现知情人违规应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结果[21][23] 档案保存与异常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22] - 非公开信息外泄应立即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5][26] - 重大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应报备知情人档案[18]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9]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知情人登记及档案汇总[17]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5]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7 19:30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及诉讼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资产及股权变动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2][15][16][1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4][16][18]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第一时间电话或面谈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秘,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信息报告责任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18] -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投资备案[19]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总裁及高管应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上报工作[19]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係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9
制度制定 -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3][6] 工作对象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相关机构[10]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多方面[9][10]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0]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1] - 可安排投资者等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12]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应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等[13][14]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4] 职责与部门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6]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6] - 公司指定董秘办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16] 活动规范与人员要求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6][1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7] 信息关注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要持续关注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信息并反馈[17]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7] 档案管理 - 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等规定为准[19]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8
定期报告披露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5] - 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3个月内披露,中期业绩公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预计披露时间[16] 业绩预告 - 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19]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25]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2] 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后与最新预计差异较大时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0] - 董秘办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常设及接待机构[30] - 董秘办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交易所预约[39] - 总裁等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秘办汇总整理,财务信息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3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39][40] - 重大信息报告时,董事等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1]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办报告相关重大信息[41]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董秘办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42] - 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长或总裁需确认重大事件并授权办理[44]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秘办审核方可发布[45]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涉及商业秘密等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47] - 董事长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50] - 公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50]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53] - 内部审计机构需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3]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5]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需受处分[56]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7]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8]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交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其他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3] - A股信息披露文件用中文,H股用中英文[58]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7
制度核心 - 制订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往来[6]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交易不占公司资金[9] 责任分工 - 董事等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是防占用第一责任人[14][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等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资金往来情况[15] - 财务部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支付审查程序[15] - 内审部监督检查经营和内控提意见[16] - 独董每季度了解情况,异常提请处理[17] 清偿追责 - 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需股东会批准[17][18] - 造成损失应赔偿,严重时相关人员被罢免追责[21] 制度附则 - 制度以有关规定为准,“以上”含本数[23][24] - 制度自批准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7 19:26
子公司定义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虽持有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施实际控制的企业为子公司[6]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重大事项会议议案会前上报公司审核[9] - 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资料,接受公司委托中介审计[11] - 子公司每季度末对关联交易和往来对账[13] - 子公司按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14] 资金管理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出借资金、提供担保和对外抵押、质押资产[12]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审批通过后实施[12] 战略规划 - 子公司依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战略规划,报公司备案后执行[14] - 子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预算要求编制报告,报公司备案后执行[14]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比例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18] - 委派人员需具备相关知识并了解重大事项决策程序[28] - 子公司董监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29] 审计监督 - 公司有权对子公司实施多种审计监督[23] - 子公司配合审计并执行整改公司审计意见[23][32] - 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等情况跟踪监控与评估分析[23] 信息报告 - 子公司按规定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5] - 子公司对特定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5] - 子公司关联交易需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26] 激励政策 - 公司建立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政策[28] 制度废止 - 本制度生效后原《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废止[32]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7 19:25
人员设置 -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3] - 设副总裁四名,一名常务副总裁[13] - 设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各一名[13] 聘任解聘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职责权限 - 总裁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13] - 副总裁协助总裁,对总裁负责[15]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做财务工作,对总裁负责[16]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临时会议[20] - 会议纪要存档不少于十年[25] - 纪要10个工作日内分送并报董事会备案[26] 其他规定 - 总裁享有经审定年度经营计划开支审批权[27] - 总裁应提交经营报告,内容含年度计划等情况[31][32][33] - 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总裁及时报告[36] - 总裁薪酬等由董事会决定[38] - 制度自批准生效,原细则废止[41]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40]
福莱特玻璃(06865) - 海外监管公告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19:24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7] -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由专职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不得兼任[10] 任职资格与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情形人士不得担任[11]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工作[8][9] - 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4][15] - 负责股价敏感资料保密及补救报告[15] - 管理保存公司股东名册等资料[14] - 管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6] 聘任与解聘 - 股份公司设立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7][18] - 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资料[19] - 聘任同时应聘任有资格证书的证券事务代表[19] - 解聘需说明原因并公告,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22]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23]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信息公告审核签名后发布[25]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追究责任[29]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