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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60186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27 18:3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40亿元,净额39.769212亿元,实际收到39.78亿元[1] - 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2.04429301亿股,每股29.35元,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98435亿元,净额59.654071467亿元,实际收到59.6699998444亿元[4]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各项目合计使用30.8366421094亿元,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亿元,专用账户余额4.5075599685亿元[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定增募集资金各项目合计使用57.6230022378亿元,专用账户余额2.4846338079亿元[5] - 2022年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30亿元,2023年以定增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8.12亿元[15][16][17][18] 收益情况 - 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818.323782万元、理财投资收益659.329635万元,2021年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项目结余资金转入164.367362万元[3] - 2023年定增募集资金累计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361.156534万元、理财投资收益15.205479万元[5]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承诺投资194,500.00万元,截至年末累计投入139,094.18万元,投资进度71.51%,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173,657.59万元,实现承诺效益[35][37]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承诺投资63,492.12万元,截至年末累计投入30,272.92万元,投资进度47.68%,一期、二期、三期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承诺效益[35][36] -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承诺投资19,700.00万元,截至年末累计投入18,999.32万元,投资进度96.44%,未承诺效益[35] - 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831.88,投资进度为100.43%,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为459,573.92万元,未实现承诺效益[39][40]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差额为 - 21,142.57,投资进度为90.54%,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为136,364.13万元,实现承诺效益[39][41] 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采取专户存储管理[6] - 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8][10] - 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情况[30]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违规情况[31] -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无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29]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18:3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5)第 S00059 号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福莱 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福莱特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2025 年 3 月 27 日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福莱特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
福莱特(60186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2025-03-27 18:34
持续督导情况 - 国泰君安证券对福莱特进行2024年度持续督导[2] - 2024年12月16日对福莱特进行现场检查[2] 合规情况 - 2024年持续督导期间福莱特无受处罚等事项[3] - 福莱特按规定进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4] 信息披露 - 保荐机构审阅福莱特2024年度信息披露文件[5] - 福莱特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无虚假记载等问题[6]
福莱特(60186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5-03-27 18:34
公司基本信息 - 福莱特注册资本为58,572.99万元[6] 证券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3年8月3日于上交所上市[7] 持续督导情况 - 国泰君安持续督导至2024年12月31日[2][8] - 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募资使用合规[9][14][15] - 2023年募资未用完,将继续督导[16]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健)
2025-03-27 18:33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度任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2] - 2024年度召开董事会2次,独立董事出席2次[6] - 2024年11月18日多委员会审议多项议案[6][7][8] 公司运营 - 2024年度调整与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2] - 2024年度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 - 2024年11月18日聘任蒋纬界为财务负责人[15] 公司状况 - 2024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20] - 2024年度不涉及提名或任免董事情形[16] - 2024年度A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规定[1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为公司提供决策建议[20]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3-27 18: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攀女 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以及 2024 年度离任独立董事华富兰女士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吴幼娟女士以及华富兰女士(换届 离任)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 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 够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富兰)
2025-03-27 18: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富兰) 本人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 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本人华富兰,女,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的 任职期间为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简称"2024 年度任期")。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同时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风 ...
福莱特(601865)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3-27 18: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莱特玻璃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 态度,就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 为 0 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12,453,963,000.00 元,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5.8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3,494,503,822.00 元,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68%。前述担保均无逾期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均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