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60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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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601990)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7:57
股份发行 - 2020年11月向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387,537,630股A股[1] 限售股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6,572,187股,2025年11月6日上市流通[2] - 紫金集团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2%[10] - 限售股上市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全部解禁[3] 股本变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为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为3,686,361,034股[12] 合规情况 - 截至核查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7] - 红塔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要求[14]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6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2][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4][5]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上交所网站、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渠道沟通交流[5][6]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并在定期报告公布[5]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发布更新相关信息[6] - 股东会应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0] 活动规范 - 安排现场参观等活动要避免来访者接触内幕信息[8] - 接受调研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定期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接受调研[8]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组织架构与人员要求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能部门[15] - 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授权人员为对外发言人[20]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17] - 公司相关人员不得在活动中出现多种违规情形[17] - 公司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7] 档案管理与制度修订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30 17:2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不超6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部分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9] - 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参与负责人考核[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特殊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 必要时可召集人员或聘请中介机构[13][14] 实施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规定 的时限,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 送有关监管部门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会办公室作为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公司任何内幕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的甄别和保密工作,配合董事 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30 17:26
股份减持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不得转让[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等未满6个月董高股份不得转让[5] - 董高因涉嫌与公司有关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股份不得转让[5] - 董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特定情况除外)[6] - 董高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股份不得转让[6]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有相关限制[6] 交易时间限制 - 董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高应在任职等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1] - 董高拟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公司董高人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董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 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等四项[14] - 董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4] - 董高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标准,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30 17: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协助董事会秘书 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其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直诚实,品行良好; (二)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 (三)从事证券工作 3 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 任及履职等工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南京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2025-10-30 17:2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 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证券公司 内部审计指引》以及南京市《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机构业务经营、风险管理、 内控合规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稳健运行和 价值提升,实现公司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章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第四条 公司党委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 战略谋划、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从业 经验。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培训,根据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有关要 求,提升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当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审计、会计、经济、 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负责人调整应当及时报上级审计机关。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30 17:22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于11月18日14:00 - 15:00举行[2][4] - 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4] - 董事长李剑锋、总裁夏宏建等参加[4][5] 投资者参与 - 11月18日14:00 - 15:00在线参与,11月11日至17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6] - 预征集提问方式为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发邮件[2][6]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5 - 58519900,邮箱office@njzq.com.cn[7] - 召开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7]
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
2025-10-30 17: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9亿股,已发行股份数为3,686,361,034股,均为普通股[6][7]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修订《章程》及附件议案,修订后不再设监事会[1] - 《章程》及附件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公司治理 - 党委设书记1名,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裁担任副书记[5] - 董事会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并对有效性负责,审计委员会监督履职情况[5]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建立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主管部门和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7]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多样,不得随意收购本公司股份[7] - 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违规股东权利受限,滥用权利应赔偿损失[11]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撤销请求权和诉讼权[9][10]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审议批准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30%的事项[13] - 多项重大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大会审批[1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特定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 董事、高管与监事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30] -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5] -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38][39]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盈利等条件下优先现金分红,不同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45][46]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51] - 出现解散事由应成立清算组清算[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