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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特科技(6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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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特科技股价跌5%,富国基金旗下1只基金重仓,持有76.85万股浮亏损失193.6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14 13:18
公司股价与基本面 - 10月14日公司股价下跌5% 报收47.86元/股 成交额3.46亿元 换手率2.08% 总市值162.02亿元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空调压缩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底盘零部件业务收入占比64.16% 空调压缩机业务占比27.53% 铝合金轻量化业务占比8.31% [1] 基金持仓影响 - 富国新材料新能源混合A基金二季度重仓持有公司76.85万股 占基金净值比例2.9% 为第九大重仓股 [2] - 基于当日股价下跌测算 该基金持仓单日浮亏约193.66万元 [2] - 该基金今年以来收益55.26% 近一年收益72.49% 成立以来收益99.24% 基金经理为徐智翔 [2]
北特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0-13 21:3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3日晚间,北特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提名靳坤先生、靳晓堂先生、张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包维义先生、 倪宇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包维义先生、倪宇泰先生尚需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投资审批标准 - 重大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有多项资产、金额、利润、营收占比标准[12][13] - 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有多项资产、金额、利润、营收占比标准[15] 决策及管理机构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各在权限内决策[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重大投资预审机构[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监督、联络及披露[7] - 审计委员会监督投资合法合规性[7] - 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保障和控制[8] - 内部审计部审计监督投资项目[8] 投资相关审议 - 自有资金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21] 投资后续管理 - 完成投资后加强后续管理监督[25] - 加强投资处置控制,按权限程序审批[25] - 重视到期本金回收,转让投资合理定价报批[25] - 核销投资需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5] - 对到期无法收回投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5] - 审核投资处置资料并及时会计处理[25] 其他事项 - 投资会议资料等应存档[27] - 制度“以上”包含本数[29]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9] - 年度业绩预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特定情形)[11] - 半年度业绩预告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特定情形)[12] 业绩预告豁免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2]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3] 其他披露情形 - 业绩快报与已披露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3] - 发生重大事件立即披露[15]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及时披露[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披露相关情况[21]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及时披露[16][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及时披露[2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和协调[32] - 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统一负责信息披露事务[35] -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担责[34] - 审计委员会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6] -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披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并报告重大信息[37] 内幕信息与监管 - 内幕信息流转需批准,知情人登记[30] - 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30] - 董事会秘书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33] 其他制度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48]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49][50]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51]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监管[51] - 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54] - 对外宣传文件经证券部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55] - 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56]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57] - 控股子公司按要求报送会计报表到公司财务部[59]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59]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使信息披露出错等追究责任人责任[63]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执行部门[64] - 举报信息披露问题向证券部举报,证券部审核后报董事会[65]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未规定时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时以其为准[6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68][69]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5] -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且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5][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7]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职责涵盖监督审计、审核财务、评估内控等[11] - 负责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内部审计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及资金往来[14] - 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二日通知,可豁免[20]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继续保留[23]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捐赠原则 -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用于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7] - 对外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等三类[8] 捐赠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实行统一管理[11] 捐赠审批 - 单笔或累计捐赠5万内子公司总经理审批[11] - 5 - 100万经总经理审批[11] - 100 - 500万经董事会审议[11] - 500万以上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1]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北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作为 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每年 ...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1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谋 取非法利益、占用公司资金和其他资源。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妨碍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 不得组织、指使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北特科技(6030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包维义)
2025-10-13 19: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不得担任[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不得担任[2] 独立董事限制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3] 独立董事任期与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独立董事资质要求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或高级经济师资格及5年以上全职经验[4]
北特科技(603009) - 上海北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9:30
人员行为规范 -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完善治理[2] - 董事、高管需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3][5]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行为,可提罢免建议[6] 董事会议规则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两名董事[8] - 董事未出席会议需说明披露[9] 董事职责与任期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执行决议变化及时报告[10] - 董事每届任期不超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18] 候选人披露 - 候选人受证监会处罚或上交所谴责批评需披露情况[19] 声明与承诺 - 新任董事、高管任命1个月内签署报送声明承诺书[20] - 声明承诺重大变化5个交易日内更新报送[20] 辞任与补选 - 董事、高管辞任生效时间不同[20]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辞任60日内补选[21] 准则生效与解释 - 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