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6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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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战略发展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4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临时通知[1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订[14]
德新科技(6030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334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23322.74万元,已发行股份23322.74万股[6][13] - 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认购6800万股,占比68%[1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认购3000万股,占比30%[13] - 马跃进认购200万股,占比2%[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22][23] - 股东对决议召集程序有问题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1]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4][35]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4]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6]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情况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57][5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1][7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6]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8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89]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9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3]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2]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4]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后实施,调整政策需经多环节通过[136][13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3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6][1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53][15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55][156][15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1]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17:31
人员变动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手续与义务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三年内有效[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9]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十五日内可申请复核[13]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不定期,召集人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可口头通知[13] 工作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资料[10] - 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11] - 委员会进行绩效评价并提报酬建议报董事会[11]
德新科技(6030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17:31
信息披露制度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2025年12月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1]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涉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申请与管理 - 特定信息申请需经初审和审核[8]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登记入档[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责任与生效 - 违规办理或应披露未披露追究责任[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4][15]
德新科技(6030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30][31] 管理职责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具体事务[16]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7] - 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对象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监管部门等[12] 沟通机制与活动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沟通,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2]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人员要求与职责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9] - 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等八项职责[18] 信息披露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等[20]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23] 信息平台 - 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21] - 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要谨慎客观,刊载文件原则上不得撤回[23] 投资者联系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工作时间畅通,变更及时公布[27] - 定期报告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尽快公告[2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6]
德新科技(6030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报告时间要求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报母公司备案[8] - 子公司、分支机构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半年度结束15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20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总结[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担保外,同一事项累积计算达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标准之一需及时报告[11] - 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需及时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除公司提供担保)需及时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除公司提供担保)需及时报告[14] 重大诉讼和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累积计算)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5] - 可能导致的损益超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5] 政府补助报告标准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金额超100万需报告[1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6] 重大合同标准 - 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条件[17]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9]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属于重大风险事项[19] 股东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情况变化需报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4] 报告责任相关 - 子公司等应报告重大信息[28] - 董事等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责任人[28] - 董事长等对报告人负有督促义务[29] 报告方式及流程 - 第一时间报告,紧急时先电话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随后送交文件资料[26][31] - 书面报送需含发生原因等相关材料[31]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32] - 已报告重大事件出现特定情形,应24小时内履行报告义务并提供文件资料[32][40] - 拟报告信息文件经责任人审阅签字后报送证券投资部[33] 其他规定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联络人和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35] - 报告人定期向证券投资部提交工作计划和经营情况信息[35]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7]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7] - 参股子公司参照制度履行信息报告义务[41] - 报告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等[4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43]
德新科技(60303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2 17:3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6]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8]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应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0] 关联交易监督 -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并在年报发表意见[22][23]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主要条款变更需重新审批[25]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定价原则和方法[26][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应以临时报告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28][29]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人介绍等内容[30][31]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不同类型披露要求不同[3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按总交易金额提交审议[38]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3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变更或续签需重新审议披露[36] 购买关联人资产 - 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价格超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公告溢价原因并为股东投票提供便利[39] - 公司应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无法提供需说明原因并作风险提示[39] - 以未来收益预期估值方法评估资产定价,实施完毕后连续三年年报披露实际与预测盈利差异[39] - 公司需与关联人就资产实际盈利不足预测数签订补偿协议[40] - 以特定估值方法评估资产定价,应披露两种以上评估方法数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40]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40] 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42]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现金出资设公司,按出资比例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43]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信息披露豁免[43]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48][47]
德新科技(603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可增设副总经理等职位[6]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3] 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总经理[10][11] 审批权限 - 总经理审批多项交易指标低于公司对应经审计数据10%或有绝对金额限制[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自然人交易金额在一定标准下由总经理审批[16] 人员职责 - 财务总监负责拟订并监督落实多项财务工作及资金安排等[22][23] -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26][27] - 总经理应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整体协调与控制[33] 会议制度 - 公司采用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进行日常经营管理,是最高决策机构[36][37]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紧急事项可开临时会议[3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10年[41] 工作汇报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采取逐级上报方式[43] - 总经理应按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43][44][45][47] 薪酬与评价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48] -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完成[48] 责任追究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失职失误,董事会有权给予处罚[48][49]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51]
德新科技(6030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2025年12月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7] 定期报告 - 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预计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向交易所报告[15]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核[17] 异议处理 - 董事、委员会成员、高管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表明态度[17][18] 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等多种类型[12] 记录保存 - 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记录保存10年[31]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预告[20] - 业绩泄露需披露财务数据[20] - 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说明[20] - 重大事件如大额赔偿等应立即披露[22][23]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应履行重大事件披露义务[25] - 变更名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5] 工作领导 - 董事会领导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9] 沟通限制 - 通过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0]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32]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解聘应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34] 决策咨询 - 各部门决策前应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31] 异常情况披露 - 信息难保密、股价异常时应及时披露[34]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8] 信息处理 - 指定联络人收集整理信息并报告[38] -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并报送监管机构[40] - 证券投资部登记上传披露文件[40] 错误处理 - 直通车业务披露有误需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40]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