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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6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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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科技(60303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17:31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 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征集人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 董事。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德 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含两名)以上的董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 票权总数等 ...
德新科技(60303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第一条 为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 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 件 ...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与法律责任,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二章 股份变动管理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
德新科技(6030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 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导致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公司应当立即向上 ...
德新科技(6030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投资流程与管理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23] - 对外投资项目由职能部门或子公司初步评估,战略发展委员会评审,董事会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27]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依法收回对外投资[31]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32]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参与运营决策[35] - 公司对派出参与子公司运营的人员可进行管理和考核,失职造成损失追究责任[35]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公司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8]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内部审计[38]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9] - 公司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委托核对,确认账实一致[40] 报告与监督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42]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行使监督检察权[43]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岗位设置等八项[43][4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5] -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未披露的对外投资信息[45] - 公司及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通报对外投资情况[45] - 公司对子公司信息享有知情权,子公司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48][49] - 本制度于2025年12月由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50]
德新科技(6030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2 17:31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4]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7]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7] 任职条件与职责 - 近三年受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 为公司与上交所指定联络人[3] - 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5] 其他规定 - 设立证券投资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4]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 细则2025年12月修订,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德新科技(603032)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2 17:30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提交股 | | --- | --- | --- | --- | | | | | 东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9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1 | 《董事会 ...
德新科技(6030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7:30
1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
德新科技(603032)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2 17:30
股份变动 - 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具备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287,280股限制性股票[1] - 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3,514,680股变更为233,227,400股[1] - 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33,514,680元变更为233,227,400元[1] 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特别决议[5] - 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4] - 原《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表述并修改[4]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12月9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发行33,34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8] - 2017年1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00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322.74万股,均为普通股[10] 经营范围与资本运作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等许可项目和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等一般项目[9]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10][1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六种除外情形[11]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15]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1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45]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6]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7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74]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58]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6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63]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2] -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媒体或系统公告[65]
德新科技(603032) -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2-02 17:3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19日召开[2] - 现场会议12月19日14点30分召开[2] - 网络投票12月19日进行[3][4] 其他信息 - 审议12项议案,12月3日披露[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5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12月18日10:30-16:30[13] - 拟委托上证信息提醒股东参会投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