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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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16: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变更用途,由董事会决议[19]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1]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实施置换[11]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3] 超募与节余资金 - 超募资金使用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15]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存在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19]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等内容[19]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2] 项目转让或置换 -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金额等内容[22]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5 16:31
内审工作安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内审部每半年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汇总一次[10] - 内审部工作底稿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17] 审计响应机制 - 被内审部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6] 特定事项审计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9][20][21][22]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2]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年度报告出具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决议并披露[25]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同时进行内控审计并一同披露[27] - 非标准内控审计报告,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做专项说明[27] 审计关注内容 - 内审部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内容[19]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20] - 内审部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21] - 内审部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方名单等内容[21] - 内审部审计募集资金使用关注存放管理等内容[22]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05 16:3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448560股[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4485598元,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787037038股,面额股每股1元[14][24] - 杭州中策海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1.0803%,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9195%[2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特定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6] - 股东对违法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可60日内请求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情况有权书面请求起诉[42][43]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7][5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6][107]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36] - 审计委员会负责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满足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5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90][19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8]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6: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十日内反馈[8][9][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7]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6][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表决相关 - 公司发行类别股,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7] 决议与实施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互联互通机制股票名义持有人,按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申报除外,出席股东应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28]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8] - 规则与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6]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37] - 董事会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38]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05 16:31
市值管理目标 - 使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公司利益和股东财富增长[3] 管理原则与负责人 - 遵循规范性、系统性等原则[4] - 董事会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6] 董事会策略 - 根据业绩和战略定投资价值长期目标[6] -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用股权激励等工具[10] - 明确股份回购机制,做好资金规划储备[10] - 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提高分红率[12] 制度规范与实施 - 不得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1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6]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05 16:30
公司治理 - 2025年12月5日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会[1] - 拟将董事会成员从12名调为14名,增设独董与职工代表董事[1] - 提名刘海宁为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人员履历 - 刘海宁历任多公司重要职位,现任职多家公司独董[6]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12-05 16:30
担保额度 - 2026 年度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额度 991,069 万元[4] - 为资产负债率≥70%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276,000 万元[4] - 为资产负债率<70%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715,069 万元[4] 担保现状 -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59,543.27 万元[3] - 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13%[3] - 截至公告发布日,无对合并报表外主体及个人担保[32] - 截至公告发布日,无逾期担保情况[33] 子公司情况 - 2025 年 1 - 9 月杭州海潮橡胶净利润 13511.49 万元[12] - 2025 年 1 - 9 月中策橡胶(安吉)净利润 7604.95 万元[13] - 2025 年 1 - 9 月杭州朝阳橡胶净利润 2135.10 万元[14] - 2025 年 1 - 9 月中策橡胶(天津)净利润 - 2636.85 万元[16] - 2025 年 1 - 9 月中策橡胶(金坛)净利润 4983.81 万元[18] - 2025 年 1 - 9 月杭州中策清泉营收 326396.33 万元,净利润 18910.99 万元[20] - 2025 年 1 - 9 月知轮(杭州)营收 34475.67 万元,净利润 1567.44 万元[23] - 2025 年 1 - 9 月 PT. MATAHARI 净利润 3710.06 万元[25] - 2025 年 1 - 9 月 MAREA 资产总额 30744.79 万元,负债 167.66 万元[26] 决策进展 - 2025 年 12 月 5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担保额度议案[30]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31] 保荐意见 - 保荐人认为预计对外担保额度满足需求,审议程序合规[35] - 保荐人对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36]
中策橡胶(603049) - 中策橡胶: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5 16: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1] - 现任监事将在股东会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后自动解除职务[2] - 拟修订《公司章程》,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并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3][4][9] - 修订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办理备案等事宜,修订后全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4]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为完善治理结构,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3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已通过董事会会议审议[5][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相关权益规定中,监事会表述改为审计委员会[9]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其他职权一般不得授权代行[1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0]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修订后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修订前为十二名董事,独立董事四人[1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1] - 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职务[11]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一定比例及绝对金额达到标准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12] - 交易产生利润、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及绝对金额达到标准时,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2] - 受赠现金资产等无对价支付无义务交易可免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12]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发生“财务资助”交易等有相应审议程序[13] - 对同一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
中策橡胶(60304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5 16:3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要求[1][2] - 不属不具独立性的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2] - 无直接或间接持股等特定情况[2] - 最近12个月无曾具不具独立性的六项情形[2] - 最近36个月无受处罚或谴责等情况[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审查情况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提名人核实确认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4]
中策橡胶(60304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05 16:30
独立董事资格 - 候选人需5年以上管理或履职必需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独立性[3]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况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5]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5] 其他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7] - 候选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