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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9-11 17:28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9-11 17: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组 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广州鹿山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09-11 17: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 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鹿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在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公司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 3 人。公司聘请内部审计主任 1 名,作为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控股子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09-11 17: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 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 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 发项目;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09-11 17: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六章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1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十章 | 通知 37 | | 第十一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 | 第十二章 | 修改章程 40 | | 第十三章 | 附则 4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广州市工商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09-11 17: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三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并严格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制度予以办理。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和(三)款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 括配偶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17:26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54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广州 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 22 号 301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全体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09-11 17: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行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 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 于 1/3。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09-11 17:26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 任职期限相同,连选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4 17:33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概况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3-05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 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转债代码:113668 转债简称:鹿山转债 发行日期:2023 年 3 月 27 日 上市日期:2023 年 4 月 27 日 当前转股价格:58.68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9 年 3 月 26 日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广州 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