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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60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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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联盛:宿迁联盛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8-28 17:11
(一)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主要产品 | | | 平均售价(万元/吨) | | | 同比变动比率 (%) | 环比变动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 | 年 1-6 | 月 | 2023 年 | 1-6 月 | | | | 受阻胺光稳定剂 | | 4.67 | | 5.34 | | -12.55 | -6.79 | | 复配制剂 | | 3.67 | | 3.81 | | -3.67 | 1.66 | | 阻聚剂 | | 3.46 | | 3.56 | | -2.81 | 0.87 | 1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5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高分子材料防老化助剂 及其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根据上海证券 ...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8-28 17:11
业绩数据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2703.35万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47241.46万元[3] - 2024年中期每10股派现0.30元,拟派12569027.16元[2][3] - 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比例46.49%[3] 决策通过 - 2024年4、8月董事会、监事会会议通过相关及分配议案[6][7]
宿迁联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8 17:1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 "《持股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15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宿迁 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 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8 17:1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3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67亿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3319.19万元[3] - 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支出3.44亿元,本报告期支出146.67万元[4] - 募集资金总额46662.71万元[24]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67万元[2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519.78万元[24]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差额 - 12142.93万元[24]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73.98%[24] 资金使用安排 - 2023年拟使用不超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拟用不超9000万元[10][11] - 2023年同意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同意用不超3000万元[13][14] - 2023年3月27日决定用不超6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2024年3月22日归还[24] - 2024年4月25日拟用不超9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25] - 2023年3月27日同意用不超5000万元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25] - 2024年4月25日同意用不超3000万元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内[25] 现金管理操作 - 本报告期用募集资金买交通银行两款产品,金额均为5000万元[15] - 2023年买的产品2024年1月16日到期赎回,2024年买的3月22日赎回[15] 账户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宿迁联盛科技活期存款11.85元[6] - 宿迁盛瑞新材料两账户活期存款分别为178.62万元和140.57万元[7] 项目进展 - 年产12000吨光稳定剂等项目预计2024年12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4] 制度协议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4-08-28 17:11
章程及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3][24] -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1] - 公司为应对舆情制定《舆情管理制度》[21]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2] - 《舆情管理制度》制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9] 会议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规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3]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 - 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11]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董事长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3] 监事会相关 - 公司监事会由3 - 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1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3日通知监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4] -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召开合并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15]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1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公示系统公告[16]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将在10日内通过公示系统公示[17]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或系统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8]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2024-08-15 15:5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49 重要内容提示: 1 现金管理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28天(挂钩汇率看 跌) 现金管理金额:3,000.00万元 现金管理期限:2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 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协议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决议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在上 述期限内可以循环 ...
宿迁联盛: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8-12 16:51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2024 年 8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8 月 9 日、2024 年 8 月 12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生产经营情况 1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拓 控股")、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王小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联拓控股、 项瞻波、王小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
宿迁联盛: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3)
2024-08-12 16:51
股票相关 - 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1] - 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1] -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资产重组等[1] -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
宿迁联盛: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2)
2024-08-12 16:51
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本人在上市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 (签字): 22 Wg 次又 204年 8月 12日 本人已于 2024年8月12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宿迁联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间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 如下: 本人为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 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 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宿迁联盛:关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1)
2024-08-12 16:51
股票相关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收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1] - 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1] -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1] - 公司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