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6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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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0:11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2023 年度 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忠新、顾江、王石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 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2023 年度,公司 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独 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与公司存 在重大持股关系;独立董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未有 重大业务往来,亦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企业任职;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关系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20:11
| 证券代码:603081 |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29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30 |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
大丰实业(60308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4 20:11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0亿元,同比下降13.14%[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14亿元[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2.94亿元[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7253.63万元[14] 盈利指标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8.71万元,同比增长58.77%[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38.92万元,同比增长75.46%[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同比增长60.00%[4,7] - 稀释每股收益为0.09元,同比增长80.0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同比增加0.42个百分点[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持续经营净利润为31,417,608.53元[1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87,050.67元[15]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4.37万元[4,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45,499,272.02元[17]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910,098.05元[17]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70,000,000.00元[1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6,589,184.87元[17]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76,333,989.51元[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02,695,283.07元[1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4,185,334.96元[1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32,191,574.86元[1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101.26亿元[11]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148.82亿元[11]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存货为25.60亿元[11]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779.89亿元[11]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负债总计为483.66亿元[11] - 公司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296.23亿元[11] 其他 -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5,715,906.24元[5,6] - 公司处置非流动性资产产生损失8,662.09元[5,6]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8,9]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20:11
【RSM | 容 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30Z024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 ) 22 15 /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2024]230Z0245 2023 12 3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测 "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测 。 2023 12 31 1 [2024]230Z0245 · 2024 4 23 2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20: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证券代码:603081 |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3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30 |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4 20:11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若干管理制度 的议案》。 二、公司章程修订事项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1、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已离职的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0,800 股及 2022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未能解锁的 486,120 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注册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白马湖创意城大丰科创中心二楼 207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20: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20:11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跟踪点评报告:深度赋能杭州亚运会,或受益于文旅设备更新政策
光大证券· 2024-04-22 09: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0.86亿元至1.43亿元,同比减少70%至50%,短期业绩受部分项目进度扰动影响[2] - 公司调整2023-2024年盈利预测至1.36亿元和2.70亿元,新增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为3.14亿元,维持“增持”评级[2] - 大丰实业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363.2亿元,较2021年增长22.6%[4] - 2025年预计净利润为31.4亿元,较2021年增长719.1%[4] - 2025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77元,较2021年增长700%[4] - 2025年预计ROE为9.1%,较2021年增长69.4%[4] - 2025年预计资产负债率为62%,保持稳定[4] 业务展望 - 公司受益于文旅设备更新政策,预计2027年各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将增长25%以上[1] - 公司参与深度赋能杭州亚运会,为多个场馆提供演艺装备智造和整体解决方案,展现综合实力[1] 公司策略 - 公司2023-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测呈现不同幅度的增长和下降趋势,ROE和估值指标也有所波动[3] 公司信息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9] - 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的报告基于合法获得的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9] - 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反映了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随时调整且不构成投资建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