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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6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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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报上交所[8]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9][10]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公司应提供履职便利[12][14]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代表需上交所资格证[15] 离任与代理 - 离任需审查、移交工作并签保密协议[10] - 辞职未完成手续仍担责,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0][11]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批准和解释,按新规定修改[17][18]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20:41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3][4] 操作要求 - 申请需提交材料至董事会办公室[6] - 信息保存不少于十年,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后续处理 - 不符合制度将惩戒,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通过生效[10][12]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消除原因后需说明情况[8]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5] - 下设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提建议[7] - 提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担保审核制度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多层审核,财务部初审及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合规复核及组织审批[2] 反担保要求 - 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对外担保须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和可执行性的反担保[3] 审批条件 - 董事会审批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同意,股东会审议一般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3][4]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多项担保额度超指标或为高负债率对象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4] 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5]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委员产生方式 - 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8] 财务报告披露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3] - 应由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5] 问题处理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或中介机构指出财报问题,应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及时披露完成情况[17][18] - 须在披露年报同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 意见未被董事会采纳,须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18] 细则说明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0]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0]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0]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20:4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人选[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两日内公告[7]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承诺进展并披露[12] 股份限制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离任每年转让不超25%[9] 义务责任 - 忠实义务辞任或届满2年内有效[9] 问题报告 - 审计发现问题15日内报告证监会及上交所[15] 离任审查 - 关键岗位高管离任需接受审查[14] 文件移交 - 离任人员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7]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4] 重大事项界定 - 单项业务合同金额超1亿及集成类项目合同超1亿属重大事项[7] 报告时间与要求 - 知悉重大事项当日汇报并报书面文件[10] - 特定业务多节点当日或提前通知报备[11] - 拟签意向书或协议提前5个工作日报告[13] - 标的物超期未完成及时报告并定期汇报[13][14] 责任与制度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6] - 董事会负责制度编制、修订和解释[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8]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不得转让股份[6]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8]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2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计划[1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过半披露进展[14] - 集中竞价减持完毕或期满2日内报告公告情况[18]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披露[19]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7] 其他规定 - 保证申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20] - 持股及变动达规定按法规报告披露[21] - 章程可规定更严限制[23] - 违规可处分、追责或移送司法[17] - 记录违规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披露[25]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9]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过半数[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并报董事会批准[6] - 下设工作组,成员从公司相关部门抽调或外部聘请[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 职责与方案审批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细则生效与管理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0][21]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化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9]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文件[11]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11] - 违规活动受处罚报送监管机关备案[14] 其他规定 - 特定主体收购股份按证券法执行[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