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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60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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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20:4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任的情形。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并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等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在重大事项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 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分支机构、派出机 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重大事项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第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对持股比例、持 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1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券监督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指经股东会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 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 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大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 业效益化。 第三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执行。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六)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 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 签订许可协议; (九) 转让或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董事 会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 相匹配,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 易。 第五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报纸为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变更指定报刊或网站的,应在两个 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为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公司信息披露的 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3 |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 4 | | 第四章 | 未公开信息传递、审核与披露流程 | 8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 | 10 | | 第六章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 13 | | | 第七章 | 信息保密 | 14 | | 第八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15 | | | 第九章 |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 | 16 | | 第十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报告制度 18 | | | 第十一章 | ...
大丰实业(603081)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