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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6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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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603115) -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7 19:31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对海星股份2024年相关汇总表审计[7]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情况[12] - 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健审〔2025〕4890号[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14] 资金往来 - 宁夏海力电子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600万元[17] - 新疆中雅科技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3504.01万元[17] - 南通海一电子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6000万元[17] - 四川中雅科技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880万元[17]
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7 19:31
会议情况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2] - 5月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1] 审计评估 - 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4] - 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有效[5]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内控总体有效[6][8]
海星股份(60311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5-04-17 19:31
融资计划 - 拟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总额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2] - 发行A股,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4][5] 发行规则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6] - 特定对象认购股票有6个月或18个月限售期[6] 其他安排 - 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9][10] - 议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海星股份(603115) -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17 19:31
利润分配 - 未来三年为2025 - 2027年[1]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4]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5]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政策须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其他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5]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
海星股份(603115)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7 19:31
会议与公告 - 2024年监事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3] - 2024年度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1份[6] 合规情况 - 决策、财务、募集资金等方面合规,无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形[4][5][6] 制度建设 - 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6] 激励计划 - 终止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办理注销手续[7]
海星股份(60311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17 19:3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600万股[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6]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就子公司损失提起诉讼[8] - 股东需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随意抽回股本[8]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 股东要求收回收益,董事会30日内执行[4][5] -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3] 交易审议规则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4][25]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犯罪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0] - 董事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辞任生效,董事会2日内披露[22]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1]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1] - 股东会违规分配利润,股东退还,相关人员担责[31] - 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亏损[3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3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34] - 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35]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6]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36]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9] - 修订后《公司章程》附件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9]
海星股份(603115) -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17 19:31
授信额度 - 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210,000.00万元授信额度[1] 授信用途及方式 - 综合授信用于多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1] - 采用信用、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1] 授权及有效期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2] - 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 额度使用说明 -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以银行审批为准[2] - 具体融资额视运营资金需求定,期限以合同为准[2] - 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2]
海星股份(60311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7 19:31
业绩总结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4][5][18][19][20]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20][21] -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正常[21] 数据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有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营收总额错/漏报定量标准[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定量标准[17]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将强化内部监督职能,优化内控环境[2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依据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及制度流程开展内控评价工作[14] -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15] 高风险领域 - 重点关注行业竞争、材料成本波动等风险[11][12][13]
海星股份(603115)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7 19: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120.00万股A股,发行价每股22.00元,募集资金68640.00万元,净额67817.19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18] 资金使用及收益 - 期初累计项目投入52847.7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7000.00万元,收益净额1813.74万元,结余补充流动资金2572.36万元[13] - 本期项目投入7902.4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7000.00万元,收益净额83.64万元,结余补充流动资金6392.04万元[15] - 期末累计项目投入60750.17万元,收益净额1897.38万元,结余补充流动资金8964.40万元[15] 项目投资情况 - 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项目承诺投资2217.19万元,本年度投入587.35万元,进度82.13%[29] - 长寿命高容量低压腐蚀箔项目承诺投资6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88.27万元,进度88.19%[29] - 新能源等高性能电极箔项目拟投入17900.00万元,累计投入15995.32万元,进度89.36%,本年度效益464.77万元[31][35] 项目资金调整 - 2022年同意将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59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等高性能电极箔项目首批建设[31] - 2023年同意缩减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等项目120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等高性能电极箔项目建设[31] - 2024年将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等项目节余4452.2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2] - 2024年将新能源等高性能电极箔项目一期节余1939.8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2] 其他资金安排 - 2023年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理财产品,2024年末全部赎回[31]
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17 19:3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未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无利害关系[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