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6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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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6031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7 19:3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6][7][8]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投票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工作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19] 决议通过条件 -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时,优先股股东出席并分类表决,相关决议须经特定比例通过[23] - 关联交易事项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等[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1] - 公司股东会召开后应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公告决议[42] - 发行优先股等的公司需分别统计并公告不同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42]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注明相关信息,对股东提案决议需列明提案股东信息[46]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监事会相关事项由监事会组织实施[43] - 利润分配等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董事会应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等事项[4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4] - 董事长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有关上市公司要求待上市后施行[46] - 本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46]
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7 19:33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四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出席规定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出席应提请撤换[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27]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3]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3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4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45]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46][47]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有关上市公司要求待上市后施行[4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50]
海星股份(603115)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17 19:31
报告发布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5年4月28日15:00 - 16:00举行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3][4] - 地点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5]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4月23日16:00前可通过邮箱提问[5] - 2025年4月28日15:00 - 16:00可在线参与[6] 联系人信息 - 联系人是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513 - 86726111,邮箱sml@haistar.com.cn[7]
海星股份(603115) -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7 19:31
审计机构聘任 - 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2]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通过聘任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10] 天健财务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收入18.40亿[3] - 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707家,审计收费7.20亿[3] 审计服务报酬 - 2024年度财报审计报酬45万,内控审计报酬15万[8] 天健其他情况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44家[4] - 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超2亿[4] - 近三年天健及从业人员受多种处罚[5]
海星股份(603115)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17 19:31
审计机构聘任 - 2024年4月1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所并提交董事会[5]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天健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2024年5月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天健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审计沟通 - 2025年1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计划阶段审计沟通材料并审前沟通[5] - 2025年4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计阶段沟通材料保障年报披露[6]
海星股份(603115)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7 19:31
项目进展 - 新疆中雅生产基地一期项目149天投产[2] -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均已达产并结项[2] 研发情况 - 研发团队127人,占员工总数14.06%[4]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发明专利73件,实用新型专利205项,PCT国际专利11项[4] 股权变动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478.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5] 分红与会议 - 2024年公司连续5年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5] - 2024年度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7] - 2024年度公司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7] 信息披露 -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1份[9] 未来展望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公司十年发展规划第三阶段关键之年[10] 未来策略 - 推进新基地、新项目建设,扩大产能规模,优化产能布局[10] - 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加强研发团队建设[10] - 拓展市场空间,推进与重点客户群深度配合与策略协同[10] - 优化现有产品,开拓新领域、新市场、新产品[10] - 深入推进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效率[11] - 推动海星智造(HIM)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11] - 推进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11] - 引进和培养人才,开展多元化培训,完善员工晋升通道和薪酬体系[11][12]
海星股份(603115) -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7 19:31
审计情况 - 审计公司对海星股份2024年相关汇总表审计[7]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情况[12] - 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健审〔2025〕4890号[7]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14] 资金往来 - 宁夏海力电子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1600万元[17] - 新疆中雅科技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3504.01万元[17] - 南通海一电子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6000万元[17] - 四川中雅科技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2880万元[17]
海星股份(6031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17 19:31
会议情况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2] - 5月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1] 审计评估 - 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服务[4] - 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有效[5] - 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内控总体有效[6][8]
海星股份(60311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5-04-17 19:31
融资计划 - 拟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总额不超3亿且不超去年末净资产20%[2] - 发行A股,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对象不超35名特定对象[4][5] 发行规则 - 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6] - 特定对象认购股票有6个月或18个月限售期[6] 其他安排 - 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9][10] - 议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海星股份(603115) - 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4-17 19:31
利润分配 - 未来三年为2025 - 2027年[1]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4]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5] 决策流程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政策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 - 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政策须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其他 - 重大投资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5]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