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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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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青科技(603125)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1 22:01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控有效[3][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9] 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利润总额5%[15]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资产总额2%[15]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营收总额1%[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500万元[16] 评价相关 - 公司依据规范体系及自身制度评价,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3][14] - 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有母公司及两家子公司[8]
常青科技(603125) -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04-11 22:01
业绩总结 - 2025年度财务预算以2024年业绩为基础编制[1] - 2025年度拟按实现营业收入128,000万元编制预算[4] 未来展望 - 2025年完善治理、加强安全质量、强化开拓、增强创新确保预算完成[5] 其他说明 - 预算范围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 - 预算编制假设环境无重大变化[3] - 财务预算报告不构成承诺,指标实现有不确定性[6]
常青科技(603125) - 常青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11 22:01
审计机构 - 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3] - 上会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3] - 上会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4] 审计流程 - 2024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择优选聘上会[8] - 2024年10、12月进行前期预审[9] - 2025年1月13日正式进场审计[9] - 2025年4月3日进行审后沟通[9] - 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年报议案[9]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1 22:01
审计机构续聘 - 拟续聘上会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2] - 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12][13]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末,上会合伙人112人,注会553人[2] - 2024年度收入总额6.83亿元,审计业务4.79亿元[2] - 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72家,化工客户4家[4] 审计费用 - 预计本次审计费用90万,与上年相同[11]
常青科技(603125) - 常青科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11 22:01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上会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末,上会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3] - 上会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5] - 19名上会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等[5] 审计工作开展 - 2024年上会针对公司制定审计工作方案[7] - 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并达成一致[8][9] - 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程序[10] 审计成果 - 上会按时完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报告客观等[14]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11 22:01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0.45股,拟转增125,638,875股[1] -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04,836,375股[1] - 公司注册资本将从279,197,500元变更为404,836,375元[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财务资助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况书面请求全资子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9][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15] 股东提案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1]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1] 董事选举与限制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5]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6]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16]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6] - 董事任职有多项限制条件,如近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况任职无效[17]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如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17] - 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应谨慎行使权利保证商业行为合规等[19]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 董事需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9] - 董事应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妨碍其行使职权[19]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9] - 离任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19]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7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1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9]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2]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3] 各委员会组成与运作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4][2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5]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26]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28] 公积金与资本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9]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29] - 公司自股东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9] -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2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3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31] 规则修订与授权 - 公司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3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33] - 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33] 公告信息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将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4]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36]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11 22:01
公司治理 - 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修订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中小股东权利,明确独立董事履职方式[1]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根据法规要求全面修订[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 - 修订制度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
常青科技(603125) - 关于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11 22: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获准发行481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25,067.72万元,净额113,222.81万元[3] - 超募资金28,222.81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6,222.81万元,投入进度57.48%[8] -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0,659.60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54,490.43万元[8]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8,732.38万元[8] 项目投资情况 -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投资总额12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85,000.00万元[6] -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8,267.62万元,投入进度45.02%[8] 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有效[2][10] - 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2][12]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2][16]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15]
常青科技(603125)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4217号】
2025-04-11 22:01
审计信息 - 审计公司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告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4217号[1][3]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审计报告签字盖章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10] 责任界定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4] - 注册会计师责任是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一定风险[6]
常青科技(60312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11 22:0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3年4月3日募集资金净额113,222.81万元到账[1] - 2024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659.60万元[10] - 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200.86万元[29] 项目投入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累计项目投入38,267.62万元[3][4] -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投入进度45.02%[29] 利息收入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261.30万元[3][4] 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222.81万元[3][4] - 公司将8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投入进度57.48%[29] 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累计现金管理余额12,500.00万元[4] - 2024年拟用不超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3] - 交行镇江分行12,5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未赎回[9] 账户余额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49,493.69万元[4] - 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等三账户合计余额49,493.69万元[7][8] 募投项目调整 - 调整募投项目预计减少募集资金投入3000万元[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