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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60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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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家居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时“金23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25 17:47
利润分配 - 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0.392元(含税)[3] 公告披露 - 2025年7月2日将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5] 可转债转股 - 2025年7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金23转债”停转股[2][5] - 股权登记日后首个交易日“金23转债”恢复转股[5] - 欲参与权益分派的持有人可在2025年6月30日前转股[5] 停牌情况 - 证券代码113670“金23转债”进行可转债转股停牌[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续期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7 04:40
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续期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93,642,409股 占总股本60 71% [2] - 本次质押续期后累计质押40,884,282股 占其共同持股比例43 66% 占总股本26 50% [2] - 质押续期交易涉及融资金额及股份数量不变 到期日延至2026年5月14日 [3] - 质押为原有业务续期 不涉及新增融资 实际控制人资信良好且风险可控 [4] 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 控股股东建潘集团在2025年4月16日至6月13日期间累计增持786,900股 占总股本0 5101% [6] - 增持后持股比例从41 5179%上升至42 0280% 变动幅度触及1%披露刻度 [6] - 本次增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完成 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结构 [6] - 控股股东仍处于增持计划实施期 公司将督促其合规履行信披义务 [7]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家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6 18:16
权益变动 - 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增加[4] - 变动前合计比例41.52%,后为42.03%[4] 股东增持 - 建潘集团2025年4 - 6月增持786,900股,占比0.5101%[5] - 建潘集团持股比例从41.5179%增至42.0280%[5] 其他情况 - 本次不触及要约收购,控股东及实控人不变[7] - 截至披露日,控股股东仍处增持计划实施期[7]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家居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票质押续期的公告
2025-06-16 18:15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持股93,642,409股,占总股本60.71%[3] - 建潘集团持股64,831,222股,占比42.03%[5] - 温建怀持股18,049,784股,占比11.70%[5] - 潘孝贞持股10,761,403股,占比6.98%[5] 股份质押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累计质押40,884,282股,占总股本26.50%[3] - 建潘集团质押27,399,282股,占总股本17.76%[5] - 温建怀质押8,517,000股,占总股本5.52%[5] - 潘孝贞质押4,968,000股,占总股本3.22%[5] 质押续期 - 2023年6月14日办理业务,2024年续期,到期日为2026年5月14日[3][4] - 本次质押续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6] 其他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17日[8]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30 05:30
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温建怀等高管出席并与投资者互动 [1] 未来盈利增长点 - 公司通过"四驾马车"战略(零售、家装、精装、海外)推动增长: - 零售渠道实施140战略(1门店+4业务模块+0整装能力)并推进新零售体系四阶跃迁 [2] - 家装渠道以V8服务系统赋能装企数字化转型,目标成为品牌家装公司第一合作伙伴 [2] - 精装渠道深化与优质房企合作,强化代理商机制并拓展应用场景 [3] - 海外渠道以中国/泰国主基地+属地卫星工厂模式构建全球化交付体系 [3][9] 行业前景 - 2024年全国家具制造业营收6,771.5亿元(同比+0.4%),政策端商务部"家居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和住建部"旧改2.0"将持续释放存量房装修需求 [5] 公司盈利表现 - 2024年净利润1.99亿元(同比-31.76%),主因新零售/海外战略投入期成本增加及可转债利息费用 [6] - 2025Q1净利润3,489.62万元(同比-4.16%),扣非净利润1,421.24万元(同比+0.78%) [6] 行业竞争格局 - 2024年行业整体承压,公司业绩降幅小于同业平均水平 [7] - 家装业务竞争加剧,公司通过V8系统提升与T50/M500装企合作覆盖率,2025Q1家装渠道实现较快增长 [8] 海外业务布局 - 达拉斯卫星工厂2025年3月投产,泰国基地建设中,未来形成"主基地+卫星工厂"跨国供应体系 [9] - 境外业务占比10%,通过本土化生产应对贸易战影响 [13] 股东回报 - 2024年累计分红0.628元/股(含中期分红),合计派现9,584万元(占净利润48.09%) [11] - 控股股东建潘集团计划增持0.55-1.1亿元,目前正在实施中 [11] 财务指标分析 - 2024年毛利率/ROE下降主因收入结构变化及战略投入,投资现金流负值源于理财及固投支出 [13] - 7.7亿元可转债溢价率高,公司将研究下修转股价可能性 [13]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家居关于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05-29 19:31
业绩数据 - 2024年公司净利润1.99亿元,同比降31.76%[9]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3489.62万元,同比降4.16%[10] - 2025年第一季度扣非后净利润1421.24万元,同比涨0.78%[10] - 2024年度+中期分红每股0.628元,派现95841931.26元,占比48.09%[14] 业务策略 - 推进零售渠道140战略落地[5] - 开展新零售体系四阶跃迁推动零售转型[5] - 以V8服务系统打造家装全链路数字化赋能体系[5] - 构建零售、家装、精装、海外四大业务增长矩阵[7] 生产布局 - 达拉斯智能卫星工厂3月初投产[12] - 通过全球化产能和本地化生产应对贸易战[16] 其他情况 - 控股股东4月推出0.55 - 1.1亿元增持计划[15] - 7.7亿元可转债未转股,溢价率高[15] - 境外业务占比10%[15] - 2024年家装等业务增长较快[16]
金牌家居: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
证券之星· 2025-05-22 17:22
本次债券概况 - 核准规模为人民币77,000万元,债券简称"金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0",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 - 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9年4月16日,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30%,第六年2.00% [1] - 初始转股价格为39.57元/股,转股期自2023年10月21日至2029年4月16日 [1][3] -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金牌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101,854.21万元 [11][12]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包括派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及派发现金股利,调整公式根据不同类型采用分段计算 [3] - 当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80%时,董事会可提议下修转股价,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4] - 2024年因实施2023年度和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转股价格两次下调,从38.85元/股逐步调整至38.03元/股 [16][17][20] - 2024年公司股价多次触发转股价格下修条款,但董事会均决议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17][18]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2024年营业收入34.75亿元,同比下降4.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同比下降31.76% [12] - 2024年末总资产63.72亿元,同比增长6.68%,资产负债率55.76%,较2023年上升2.26个百分点 [12] - 流动比率1.14,速动比率0.92,均较2023年有所下降,显示短期偿债能力承压 [1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3亿元,投入进度77.98%,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应付工程款及设备购置 [13]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76亿元,其中1.7亿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570.91万元留存账户 [13] - 项目未达预期效益主要因设备购置未完成及产能处于爬坡期,2024年实现效益3,332.29万元 [14] 债券条款执行情况 - 2024年4月支付第一年利息,利率0.30%,2025年4月将支付第二年利息,利率0.50% [15] - 回售条款约定: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股价连续30日低于转股价70%,持有人可回售 [8] -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包括股价连续30日不低于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6] 其他重大事项 - 2024年监事朱灵因买卖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被交易所和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 [19] - 中鹏信评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债券信用等级AA,展望稳定 [15]
金牌家居(60318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
2025-05-22 16:47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4月17日发行7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77,000.00万元,期限6年[6] -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11] - 转股期自2023年10月21日至2029年4月16日,初始转股价格39.57元/股[16][17]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营业收入347,472.02万元,同比下降4.68%[42][44]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928.70万元,同比下降31.76%[42][44] - 202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14,073.57万元,同比下降39.80%[42][4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1.30元/股,同比下降31.22%[43] - 2024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81,116.31万元,同比增长1.55%[44] - 2024年末总资产637,171.14万元,同比增长6.68%[44] 募集资金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7,000.00万元,净额75,977.48万元[4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250.93万元,余额17,570.91万元[46] - 金牌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投入进度77.98%,本年度实现效益3,332.29万元[52] 财务指标 - 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76%,较2023年末上涨2.26个百分点[66] - 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为1.14,较2023年末的1.26有所下降[67] - 2024年末公司速动比率为0.92,较2023年末的1.01有所下降[67] 转股价格调整 - 2024年7月5日起“金23转债”转股价格由38.85元/股调整为38.26元/股[74] - 2024年12月23日起“金23转债”转股价格由38.26元/股调整为38.03元/股[74] 其他事项 - 公司监事朱灵在2024年3月12日 - 4月8日买卖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4月24日被监管警示和出具警示函[77] - 2024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78] - 2024年10月29日董事会通过2024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6元[79]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22 04:4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在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潘孝贞主持 [2]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其中3人现场出席,4人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3]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 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 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 决定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4] - 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薪酬方案 [4] - 批准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和为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 [4][5] - 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5] - 批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 法律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慧、韩叙见证 [6]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表决程序和结果有效 [6]
金牌家居: 金牌家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16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1日在厦门市同安工业集中区同安园集和路19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达68.1154% [1] - 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A股股东同意比例最高达99.9882% 反对票最高占比0.0335% [2] - 现金分红议案获持股5%以上股东100%通过 持股1%以下股东中市值50万以下部分出现5.3248%反对票 [3] - 涉及利润分配、审计机构选聘、高管薪酬等7项重大事项议案均获5%以下股东超99%支持率 [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规要求 [4] - 股东大会决议文件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主任鉴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