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牌家居(603180)
icon
搜索文档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4] - 最近三年受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5]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继任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一个月内解聘[6] - 离任前需审查移交,离职后三个月内聘新秘书[8]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8]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职责[10][11]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2][13] - 信息披露指派其或代行人员办理[13] 制度相关 - 修改情形包括法律修改抵触和董事会决定[16]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16] - 与强制性规定抵触时依相关执行[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裁及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经营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务。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裁、副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 总裁助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资金支取与协议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1]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1]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项目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免审议,年报披露[1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募集资金净额5%,募投完成后使用免审议,定期报告披露[15]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募投完成后使用需股东会审议[15] 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保荐人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3] 资金使用审议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披露[13]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4]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8]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二章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 第三条 证券投资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 情人报备日常工作的机构,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 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 未公开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信息双向交流的平台,提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渠道; (三)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赖以获得长期 的市场支持。 (四)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五)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 时,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 及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8: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10】月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9 18:2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金牌厨柜家 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 序以及未披露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等: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 ...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家居关于修订及新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8:18
| 证券代码:603180 |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 | 公告编号:2025-080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70 | 债券简称:金 23 | 转债 | |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其中第 1 项至第 6 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一、修订及新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相 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修订及新制定情况 | | | | | | | 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