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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元绿能: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20: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 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 事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 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杨昊 ...
弘元绿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0: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采取优先配售和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6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为 6 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6,5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64,622.64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54,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5 20: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弘元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期初余额) | 654,535,377.36 | | 654,535,377.36 |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365,000,000.00 | | 365,000 ...
弘元绿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20: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43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 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弘元绿能: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20:4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136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第 2 页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363 号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弘元绿 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弘元绿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20: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 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85 年成立,2012 年完成改制,从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大华有合伙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1 人。 大华 2022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332,731.8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 ...
弘元绿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5 20:41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6月9日发行可转债,募集6.65亿元,净额6.5453537736亿元[4] -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29.99999953亿元,净额29.7622646172亿元[5] - 2022年3月1日发行可转债,募集24.7亿元,净额24.4653726416亿元[6] -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26.999999858亿元,净额26.7787274842亿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24日,2020年可转债已使用5.274736亿元[8] - 截至2024年4月24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使用27.921041亿元[9] - 截至2024年4月24日,2022年可转债已使用24.574055亿元[11] - 截至2024年4月24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使用26.778727亿元[13] 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拟用不超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内可循环使用[2][4] - 2024年4月25日现金管理议案通过董监事会,待股东大会审议[2][16][17] - 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可获收益,提高资金效率和业绩[19] - 理财产品本金计“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计“投资收益”[19,20] - 现金管理符合规定,保荐机构无异议[21]
弘元绿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0:4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3] - 选聘事务所近3年不应因执业质量多次受罚或多项目被立案调查[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2]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信息披露 - 拟变更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等[19] - 年度报告应披露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7]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违规严重报董事会[17] - 董事会对责任人处罚,损失由责任人赔偿[18] 其他 - 六种严重情形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聘用事务所[18] - 选聘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18]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2]
弘元绿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20:41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23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内字[2024] 0011000123 号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绿能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 ...
弘元绿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25 20:41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弘元绿能 公告编号:2024-034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684,872,435 股,以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985,277 股后的总股本 683,887,15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3,677,743.16 元(含税)。 2023 年中期,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17,797,999.75 元。与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并计算,2023 年度全年公 司累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475,742.91 元(含税),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 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44.7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