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驾贡酒(60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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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驾贡酒(60319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8:5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维度主题进行分组。归类结果如下: 收入和利润(同比变化)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5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7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45.1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09%[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9.0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67%[4]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9.64%[4]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8元/股,同比下降38.46%[5] - 营业总收入为45.16亿元,同比下降18.1%(从55.13亿元降至45.16亿元)[18] - 净利润为15.15亿元,同比下降24.7%(从20.11亿元降至15.15亿元)[19] - 营业利润为20.02亿元,同比下降25.5%(从26.88亿元降至20.02亿元)[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1.89元/股,同比下降24.7%(从2.51元/股降至1.89元/股)[20]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营业成本为12.38亿元,同比下降12.7%(从14.18亿元降至12.38亿元)[18] - 税金及附加为6.89亿元,同比下降15.0%(从8.11亿元降至6.89亿元)[18] - 销售费用为4.78亿元,同比上升4.4%(从4.58亿元增至4.78亿元)[18] - 财务费用为-0.40亿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0.41亿元[18]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8.1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8.1%,从12.75亿元降至7.89亿元[2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2.6%,从57.41亿元降至50.16亿元[21] -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19.3%,从23.12亿元降至18.66亿元[2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16.9%,从1.11亿元增至1.30亿元[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60.68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45.48亿元扩大33.4%[22] - 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95.4%,从54.28亿元增至106.05亿元[2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5.8%,从10.43亿元增至12.08亿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75.4%,从18.88亿元降至4.64亿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7.7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79亿元下降178.2%[2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9%,从5.96亿元增至6.07亿元[22] 关键资产项目变化 - 货币资金为5.12亿元,较2024年末的13.16亿元减少约61.1%[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9.11亿元,较2024年末的25.34亿元增长约14.9%[13] - 应收账款为1.00亿元,较2024年末的1.95亿元减少约48.8%[13] - 存货为51.05亿元,较2024年末的50.43亿元略有增长约1.2%[13] - 流动资产合计为90.87亿元,较2024年末的98.62亿元减少约7.9%[13] - 在建工程为8.39亿元,较2024年末的3.00亿元大幅增长约179.6%[14] 关键负债与权益项目变化 - 应付票据为4.85亿元,较2024年末的6.34亿元减少约23.5%[14] - 合同负债为4.82亿元,较2024年末的5.78亿元减少约16.6%[14] - 应交税费为4.87亿元,较2024年末的8.20亿元减少约40.6%[14] - 总负债为29.01亿元,同比下降17.5%(从35.18亿元降至29.01亿元)[1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1.57亿元,较期初98.44亿元上升3.2%[15] 总资产与所有者权益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30.8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2.26%[5]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1.5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18%[5] - 资产总计为130.86亿元,较2024年末的133.89亿元减少约2.3%[14] 业绩变动原因 - 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为消费需求疲软导致营业收入下降[8][9]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人员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1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2]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分管工作负责[13] - 财务负责人应设置账簿、编报表、监督收支[13] 会议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17] - 总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5] 制度与考核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3] - 董事会对总经理等实行与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办法[29]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信息披露时间 - 及时披露需在起算日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4]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6] 信息披露主体与职责 - 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决定披露事项[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事务,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9]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秘书不能履职时行使权利[31]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21]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2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3]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应披露财务数据[1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5][16][34] - 涉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证券部编制报告审核签发后提交[32] - 涉及重大事件无需审批,相关部门报告后编制报告提交[32]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为10年[37] - 与特定对象沟通需签保密承诺书[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决议通过生效[57]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 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 一名独立董事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 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 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六条 以下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 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三)平等性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 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其职责,协调和 组织具体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 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 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迎驾贡酒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制度是指由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 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 披露出现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 息披露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 不良影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 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 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 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迎驾贡酒(603198) -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9 18:50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 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 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