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比依股份(603215)
icon
搜索文档
比依股份(60321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 ...
比依股份(60321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本细则所称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人 员对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 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 管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5 名。 第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 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和董事会有关决议的规 ...
比依股份(6032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前需报材料至上海证券交易所[8]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应一月内解聘[9]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公司应提供便利[12][13] - 董事会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均需参加培训考核[14] 空缺处理 - 空缺时及时指定代行人,超三月由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0] 细则规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16][18][19]
比依股份(60321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制度的规定,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独立客观 的分析、确认及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各级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情况进行监 督,同时,审计部为公司的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公司的反舞弊工 作。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比依股份(6032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 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 为委员会实施考核、制定薪酬方案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供相关 资料; (二) 筹备委员会会议; (三) 执行委员会会议决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
比依股份(6032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重大信息,如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重 要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 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 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经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及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 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重大诉 ...
比依股份(6032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 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应当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并公开处理流程和办理情况。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
比依股份(6032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 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或事项。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将内部重大信息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汇报,涉及董事 会审核范围内的事项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审议,需对外披露的事项在向董事 长汇报后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披露。 1 / 9 第五条 在获悉重大信息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并 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
比依股份(603215)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 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指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和利率风险, 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在银行办理的外汇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基础交易产品以及由 基础交易产品组合形成的组合类产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从事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子公 司不得进行任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所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
比依股份(60321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8:01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拟定、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