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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水务: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8 15:3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164,455,558.23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9,313,627.55元[3] - 截至2023年底,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741,887,307.38元,母公司口径339,802,381.47元[3] 利润分配 - 拟每10股派现1.5元(含税),派现63,483,090.6元(含税),占比39.85%[2][3]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6][7]
联合水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36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需立即披露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14] - 公司1/3以上监事变动[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15] 需及时披露交易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2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2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2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2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2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提供担保除外)[2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24]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机构 - 公司信息披露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和机构[3]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41]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00号B座1711室[43]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证券事务部负责[49] 其他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5] -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再融资相关公告文件[8] - 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形式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9] - 公司因前期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决定更正的,应及时披露[12]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3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37]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39] - 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45] - 公司董事等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要求签保密协议[5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4] - 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56]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未按制度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追究责任[59]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61][62]
联合水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8 15:3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之比均为100%[8] - 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及时整改[16][17][18] 未来展望 - 2023年公司将防范风险作为工作重点[19] - 2024年公司将完善优化内控制度,加强团队建设[19] - 2024年公司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19] 其他 - 董事长(已获董事会授权)为俞伟景[20]
联合水务: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36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资金占用[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监督管理措施 - 定期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7]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管理部定期检查,审计部每季度内审[10] - 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10] 关联交易审议 -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按规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11] 侵占处理办法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必要时诉讼[11] - 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1]
联合水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36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2]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5] - 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金额不得超总额30%[15]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12]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 报告与审计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24] - 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网站披露[25]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等情形视为用途变更,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1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用途变更,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0] 项目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新项目情况等内容[27]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投资金额等内容[22]
联合水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8 15:36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首发A股42322061股,发行价5.86元/股,募资248007277.46元,净额198425438.09元[9] - 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6850.27万元,置换自筹资金13031.09万元,余额为0[11] - 2023年度效益为560.48万元[19] 资金使用 - 2023年4月25日同意用募资置换自筹资金13031.09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908.22万元[14][20] - 募投项目未变更,无违规使用情形[17][18] 项目情况 - 扬州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投入进度100.36%,2023年9月30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156.65万元[19] - 二水厂清水输水配网工程投入进度100.11%,2022年12月31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403.83万元[19]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100.02%,效益不适用[19]
联合水务: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15:36
融资额度 - 2024年度拟申请不超11.40亿元综合融资授信额度[1] - 融资方式包括多种贷款形式[1] 融资相关规定 - 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可循环使用,有效期12个月[1][2] -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人员办理手续[2][3][4] 融资评估 - 可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无重大财务风险[5] -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5]
联合水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36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审议[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审议,相关股东回避,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审议[13] - 公司为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14] 担保流程与管理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首席财务官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9] - 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展期继续由公司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申请审核批准程序[24] - 公司首席财务官及其下属财务部负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统一登记备案管理[22] - 公司董事会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应逐项表决[28]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决议时,利害关系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29] - 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担保事项[28]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或部分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财务部应通知董事长、总裁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4] 责任与制度实施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0]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
联合水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15:3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在上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0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6] - 审议18项议案,含2023年年度报告等[8][9]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9、13、14号[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6、7等号[11]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A股代码603291[14] - 现场登记2024年5月17日9:30 - 17:00[18] - 会务联系电话021 - 62370178,邮箱IR@united - water.com[21]
联合水务: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15:36
人员与业务规模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1]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35.16亿元,证券17.65亿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32亿元[2] 审计服务情况 - 2024年钟建栋等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 - 2023年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解决技术问题[6]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15] - 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