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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顿电子(6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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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顿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重新修订及新 增制定,涉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 修订前: | 拟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依顿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制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
依顿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18:38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 8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 ...
依顿电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任期为3年[4]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可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4] - 由公司董事会解释[14]
依顿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 ...
依顿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目 录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确定 的任职条件者,以及未经公司股东推荐者,不得参加董事选举并当选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 ...
依顿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目 录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召集 第三章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四章 股东大会召开 第五章 股东大会决议与公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
依顿电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的,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股东大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 分别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监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 确定当选董事、监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涉及本细则第 二条所述情形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 ...
依顿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 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 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 ...
依顿电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是在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产 生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 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并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