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6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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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顿电子: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09 18:4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性质品种,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投资金额:在 2024 年内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保本型、低风险金融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
依顿电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 ...
依顿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 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 股东大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 ...
依顿电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任期为3年[4]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可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4] 战略委员会会议 - 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9]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9]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细则说明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4] - 由公司董事会解释[14]
依顿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制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
依顿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新增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重新修订及新 增制定,涉及修订的治理制度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 修订前: | 拟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依顿电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18:38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工业区 88 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 ...
依顿电子: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及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 交易品种: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和期货等。 交易场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 易场所等境内交易场所,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场所为银行类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在 2024 年内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 15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 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本金可由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 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以 ...
依顿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 ...
依顿电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9 18:3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均为3 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各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二)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