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6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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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4 00:09
权益分派调整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96元/股调整为5.74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6,778,523股调整为不超过17,421,602股 [1] - 调整依据为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事项,根据预案条款需对发行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 发行价格调整 -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调整前认购价格(5.96元/股)减去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2元/股),结果为5.74元/股 [3] -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1] 发行数量调整 -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万元,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74元/股),结果为17,421,602股 [3] - 发行数量上限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2] 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215,653,26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443,718.08元(含税) [2] -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截至公告披露日已实施完毕 [3]
苏州龙杰(603332) - 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5-07-13 16:15
股票发行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价格由5.96元/股调为5.74元/股[1] - 发行数量由不超16,778,523股调为不超17,421,602股[1]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10,000.00万元[5]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以215,653,264股为基数,每股派0.22元,拟派47,443,718.08元[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2日[4]
苏州龙杰(6033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2025-07-13 16:15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3] 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9]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的第一责任人[12] -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2]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1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12] - 证券事务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日常工作部门[12] - 发生应报告的内部重大信息未能及时上报或未上报的,公司将追究报告义务人的责任[14] -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其他报告人负有监督义务[14] 信息管理 - 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将信息知情人尽量控制在最小范围[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21]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13 16:1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4]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应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9]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事务[13][15][16] - 协助董事会加强治理、制定战略[15][16] 其他规定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8][19] - 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24] - 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22]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26]
苏州龙杰(6033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16: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在接到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13]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日常除外)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1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7]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一般书面表决[22] - 现场会议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3]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部分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先通知审计草案,决议后要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29]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安排需事先告知[32]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多项[33]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异议可说明[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3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苏州龙杰(6033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13 16:15
关联方识别 - 公司特定人员应主动识别关联方并报告[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自然人则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0] - 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其表决权不计入有效总数[13]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全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8] - 关联交易未达标准但依规需股东会审议的应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反担保[20] 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20]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相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计算金额[20]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方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22] 其他规定 - 未达规定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决定[23] -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定价政策,条款重大变化需重新审批[25] -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参考原则[26]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年7月11日发布[30][32]
苏州龙杰(60333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7-13 16:15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影响[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等领导处理工作[3] - 证券事务部负责采集、分析和上报舆情[4] - 一般舆情证券事务部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1]
苏州龙杰(6033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3 16:1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8]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11] 通知时间要求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规则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自行召集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股东权利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19]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9] 决议公告内容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决议撤销请求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苏州龙杰(60333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7-13 16:15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 - 年度报告编制为独立董事提供条件,其负有保密义务[2] - 制订年报计划提交审阅,履职应有书面记录[2] 独立董事履职 - 审计期间会同沟通安排,关注业绩预告[3] - 收到初步意见后与事务所沟通问题[3] - 重大风险收到警示函应发表意见[3] 会议与聘请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4] - 半数以上同意可独立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报告披露 - 编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股东会报告[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5]
苏州龙杰(60333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13 16:15
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长对非证券等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等[4][5] - 董事会对非证券等对外投资审议决定限额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等[5][6] - 公司一年内发生的风险投资低于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则报股东会审议[8]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8] 投资流程 - 上市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等研究和评估[11] - 项目立项前考虑公司业务规模等并提出投资建议报董事会或董事长立项备案[11] - 项目立项后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可聘请中介机构参与[11]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筹措资金并办理相关手续[12] - 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对外投资收益控制,设置总账和明细账并定期核对[16]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根据需要派驻产权代表跟踪管理[15] - 对外投资的收回、转让、核销按金额限制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决定后执行[18]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时对被投资单位财产等全面清查,结束后确保资产和债权及时收回入账[18]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8] - 财务部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18]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由负责管理部门跟踪并评价效果,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情况并提处置意见[20]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21] - 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等多方面情况[21] 办法相关 - 办法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冲突时按其他文件执行[23] - 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 - 办法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