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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60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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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06 17:37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用途: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回购金额和资金来源: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3.64 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 无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 ...
吉翔股份: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6 17:3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二月 | | |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2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6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24-02-06 17: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月22日14点召开[3] - 会议地点在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公司会议室[3] - 网络投票2月22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4项议案,含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8] - 议案2月5日经董事会会议通过,2月7日刊载[8] 股东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月8日,登记在册A股股东有权出席[16] - 股东登记资料2月19日17:00前到公司投资证券部[18] - 登记时间为2月20 - 21日,每日9:00 - 12:00、13:00 - 17:00[18] 公司联系 - 公司联系地址为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邮编121209[21] - 电话0416 - 5086186,传真0416 - 5086158[21] 其他 -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21]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2-06 17:3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5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原条款 | | 修订后的条款 | | --- | --- | --- | | 第二十三条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 |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 |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 |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 励;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 |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 |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 |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6 17:3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 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关于修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修订《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杉锂业")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需要,公司拟为永杉锂业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0 万元,担保额度调整 如下: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吉翔股份: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
2024-02-06 17: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六十日内补选[1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2]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3] - 制度修改权属于公司股东大会[25] - 制度与法律、章程抵触或股东大会决定时应修改[25] - 制度修改事项按规定披露[25] - 制度未尽事项按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6] - 日期为2024年2月5日[26]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2024-02-06 17:3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永杉锂业提供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 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永杉锂业增加 30,000 万 元担保额度,总计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 代表人签署具体的担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2024-02-06 17:3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锦 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审议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 下: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专项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调整系根据公司子公司湖南永杉锂业有限公司购买锂精矿原 材料等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本次担保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 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3-12-08 17:05
公司股权 - 宁波炬泰持有公司33.52%股份[1] - 上海钢石持有公司10.32%股份[1] - 宁波炬泰与上海钢石合计持有公司43.84%股份[1] 立案情况 - 2023年12月8日杉杉控股因涉嫌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被立案[1] - 立案调查期间杉杉控股及相关人员将配合调查[2] 公司运营 -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2] - 公司将按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 其他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2]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有《证券时报》等[2]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06 17:06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1] - 签字注册会计师由赵金、蒋孟彬变更为赵金、黄刚波[1] 人员信息 - 黄刚波自2020年至今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2] - 黄刚波最近三年未受刑事、行政等处罚[2] 其他 - 变更事项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工作[3] - 备查文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变更函[4] - 公告于2023年12月7日发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