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杉锂业(60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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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 永杉锂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21:44
核心观点 - 公司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及资本市场环境因素 [1] - 公司拟进行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4] - 本次发行价格为6.96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7183.908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3.94% [3][4]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2]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永宏投资以现金全额认购 [3] - 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3] - 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事项调整,最终数量由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5] 锁定期与上市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锁定期为18个月,衍生股份同样受限 [5] - 发行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5] 关联交易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因发行对象永宏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9] 其他审议事项 - 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完善治理结构 [11] -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因前次募集资金到账已超五年 [7][8]
永杉锂业: 永杉锂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21:44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5] -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将增加,可能导致2025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较发行前下降 [4][5]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永荣致胜的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发行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6] 财务影响分析 - 假设2025年归母净利润持平2,542.1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 [2] - 假设2025年归母净利润增长20%至3,050.6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6元/股 [3] - 假设2025年归母净利润增长40%至3,559.0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7元/股 [4] - 2024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662.72万元,2025年假设减亏20%/40%后分别为-6,130.18万元/-4,597.63万元 [3][4] 行业背景与战略布局 - 全球锂盐行业集中度提升,"资源+技术"双轮驱动格局形成 [5] - 公司实施"大矿企"供应战略,以澳大利亚矿山为基本盘,拓展非洲、南美供应渠道 [5] - 重点推进工艺优化项目包括柔性产线量产、沉锂一步法工艺达产、母液萃取提锂调试等 [5] 资金用途与公司治理 - 募集资金将用于供应链资源布局和技术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 [5] -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募集资金 [7] - 公司发布《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完善利润分配机制 [8]
永杉锂业: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21:44
行业背景与政策环境 - 全球主要国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并制定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2025年20%、2030年25%、2060年80%以上 [3] - 中国新能源汽车政策要求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8236万辆(同比+244%),其中中国市场销量1,2866万辆(同比+355%),占全球比重从2023年648%提升至705% [4] - 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市场爆发式增长,中国发布储能政策770余项(同比+20%),推动锂离子电池大规模扩产 [4]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应对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需求 [5][6]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永荣致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上升,增强控制权稳定性 [6][8] - 发行价格69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锁定期18个月 [10][15][16] 资金用途与战略规划 - 募集资金将用于原材料采购、技术研发(如柔性产线量产、沉锂一步法工艺等)及供应链布局,构建多区域原料保障体系 [7] - 公司坚持"大矿企"供应战略,以澳大利亚矿山为基本盘,拓展非洲、南美渠道,同时优化工艺降低成本 [7] - 一期项目达产和二期项目建设推动深加工锂产品业务快速增长,需强化现金流管理 [6] 财务影响与股东回报 - 发行后总股本增加,假设2025年归母净利润持平/增长20%/增长40%,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05元/006元/007元 [22]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优化分红机制以提升股东回报 [25] - 控股股东及高管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且利润分配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26][28] 合规性与程序 - 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已通过董事会审议,需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批准 [11][12][19] - 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前次募资变更等违规情形,前次募资到位日与本次董事会决议日间隔超6个月 [17] - 发行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知情权与表决权公平性 [20]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5-15 21:18
发行情况 - 公司拟向永宏投资发行不超71839080股A股,构成关联交易[2][5] - 发行后总股本由515380649股变为587219729股[2][5] 股权结构 - 发行前永宏投资持股0股,发行后持股71839080股,占比12.23%[2][5] - 发行后永荣致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73839080股,占比29.60%[2][5] 审批流程 - 发行尚需股东大会、上交所、证监会审核通过[3][7] - 2025年5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5] 其他 - 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发行后将披露股东权益变动信息[2][5][8]
永杉锂业(603399) -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3921号)
2025-05-15 21:17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89,523.16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21.45%[6] - 2024年末资产总计34.6724487866亿元,上期期末为39.1523701942亿元[17] - 2024年末负债合计16.2453699962亿元,上期期末为19.5401884862亿元[18] - 2024年末股东权益合计34.6724487866亿元,上期期末为39.1523701942亿元[20] - 本期营业利润为63233718.71元,上期为395266834.88元[21] - 本期净利润为32102065.54元,上期为 - 372556336.68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05元,上期为 - 0.65元[21] - 销售商品本期收到现金6509539528.93元,上期为8559954155.93元[22] - 研发费用本期为54126866.29元,上期为49057266.66元[2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53,011.9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2,939.61万元,账面价值为50,072.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4.44%[7] - 2024年末流动资产合计18.025882138亿元,上期期末为24.5581422368亿元[17] - 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6.6465666486亿元,上期期末为14.5942279574亿元[17] - 2024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0.1204755059亿元,上期期末为13.7889291826亿元[18] - 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6.1248944903亿元,上期期末为5.7512593036亿元[18] - 2024年末货币资金为6.1487820344亿元,上期期末为11.524292713亿元[1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509146651.97元,上期为374471921.01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593884960.04元,上期为1103031612.01元[22]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6] - 审计对收入确认实施多项程序,认为公司管理层对收入确认判断合理[6][7] - 审计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实施多项程序,认为公司管理层在存货跌价准备中判断及估计合理[7][8] 其他信息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1,538.0649万股,注册资本为51,538.0649万元[36] -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38] - 财务报表于2025年4月15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39]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15 21:17
ZD-2025-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运用项目。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 相关法律义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 ...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5-05-15 21:16
新策略 -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 合规情况 - 公司自查近五年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2] - 近五年不存在违规被采取措施或处罚情况[2] 其他 - 公告发布于2025年5月16日[4] - 公司自上市完善治理结构[2]
永杉锂业(603399) -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2025-05-15 21:1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作为锦 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公布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 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 董事会审慎分析后,同意终止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5-05-15 21:16
事项决策 - 2025年5月15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1][5] 决策原因 - 终止因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3] 影响说明 - 终止该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4]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6]
永杉锂业(603399) - 永杉锂业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5-05-15 21:16
公司决策 - 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1] 募资情况 - 最近五个会计年度无通过配股等方式募集资金情况[1] - 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超五个会计年度[1]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和鉴证前次募资使用报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