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6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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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味食品(603517)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6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8月17日发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8月27日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审议议案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三项议案,均3票同意[3][5][7] - 部分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11]
绝味食品(60351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8:1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 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戴文军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人,实到 6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绝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65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0 票反 ...
绝味食品(60351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3
披露主体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4]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1]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2] 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18]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7]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应当立即披露[19]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配合信息披露[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配合信息披露[28] 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宜[24] 披露审核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披露流程 - 公司重大信息的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2] 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34]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时以中文为准[34] 披露发布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35] 披露保管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保管[36] 保密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晓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信息公开前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38] - 未披露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组织披露[38]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报信息不及时完整公司可追究责任[38] - 保密人员或机构提前泄露信息公司可追究责任[38]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0]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40] 制度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0] 制度解释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绝味食品(603517) - 交易及投融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借款决策 - 董事长有权决定连续十二个月内向金融机构借款累计发生额在公司净资产10%以下的借款[24]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借款余额在公司净资产50%以下的借款[25] 股票债券发行 - 公司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债券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3] 固定资产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流程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上(含3%)金额的投资[35] - 拟投资固定资产交易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含5%),应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可行性[37] - 拟投资固定资产交易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含10%),需成立专门风险控制委员会评估[37] 监督机制 - 公司审计部有权对相关事项及其决策、实施过程监督并专题审计[21]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相关事项及其决策、实施过程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22] -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相关事项及其决策、实施过程监督,公司人员须配合[23]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制度执行造成损害,追究法律责任[24] - 公司相关项目经办人违规造成损失,向公司或股东承担法律责任[25]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和负责解释[32][34] 投资建议 -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要谨慎,可聘请有关机构和专家咨询[40]
绝味食品(6035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3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离任; 高级管理人员辞去高管职务、解聘、任期届满离任等情形。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
绝味食品(60351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5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成员增补与罢免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5]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职权范围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其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8] - 有权听取内部审计汇报,获取内外部审计报告[8] - 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10]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10][11] - 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11]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提建议[13]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报告[16]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特定人员要求召开[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9] - 以记名投票表决,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2]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计划保存期为10年[23][27] - 会议记录应包含基本信息等内容[25]
绝味食品(603517)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53
提名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4] - 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高管及独董人选提案[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12] - 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17]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7] - 议事规则术语定义[20] - 议事规则执行、抵触处理及解释权规定[21]
绝味食品(6035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3
制度适用范围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及其他纳入合并报表子公司适用该制度[2]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等属重大事件[10]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0]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4] - 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15] - 公开前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等[19]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签保密协议[19]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索要信息[20] 违规处理 - 未执行填报制度等造成损失需赔偿[21] - 违规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内报送湖南证监局[22] - 受处罚结果报送备案并公告[22]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实施[26]
绝味食品(60351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8 17:53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工作[4] - 审计部是专职内审机构,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 审计职责权限 - 审计部履行审查评估内部监控机制等职责[8] - 董事会赋予审计部确定审计项目等多项权限[9]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包括成立项目组等多个步骤[14][15] - 特殊审计可突击审计,无需送达通知书[14] 审计监督与奖惩 - 审计部应建立并监督内审质量控制政策程序[18] - 对违规人员处罚,有功人员奖励[22][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是内审基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
绝味食品(6035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7:5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 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及行使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 决策审批,不得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