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立霸股份(603519)
icon
搜索文档
立霸股份:回购股份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8:07
回购适用情形与条件 - 回购股份适用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2][3]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需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条件[3] - 回购股份公司股票需上市已满6个月,特定情形减资回购除外[7][8] 回购数量与资金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3年内转让或注销[8] - 回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等募集的资金[8] 回购规模与价格 - 回购规模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多种用途需明确对应数量或金额[9]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日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0] 回购期限与限制 - 不同情形回购期限分别不超过12个月和3个月[10] - 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特定期间不得进行,特定情形减资回购除外[10] 提议与决策 - 提议人拟提议特定情形股份回购,10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15] - 特定情形回购需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情形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7] 信息披露 - 披露回购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披露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信息,需股东大会决议的在会前3日披露[19] - 回购期间占总股本比例每增1%,3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回购期限过半未实施,董事会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20] - 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披露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1]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特定期间买卖股票及时报告,在结果公告中披露[21] 减持规定 - 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发布结果公告12个月后可集中竞价减持[24] - 集中竞价减持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预披露日前20日日均成交量25%,不超20万股除外[27] - 集中竞价减持任意连续90日出售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27] - 集中竞价出售占总股本比例每增1%,3个交易日内披露[27] - 集中竞价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8] 其他规定 - 回购专用账户知悉密码人数尽量控制在3人以内[12] - 已回购股份未按用途转让,3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8] - 董事会披露回购方案同时报送相关知情人信息[30] - 计算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最近公告总股本为准,不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33] - 计算定期报告相关指标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数为准[33] - 集中竞价减持每次披露出售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26] - 集中竞价出售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45]
立霸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8:0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组成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产生[4] 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7]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9][10] 会议表决与记录 - 全体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同意,表决每人一票,反对赞成相等时主持人多一票[9][12] - 应制作会议记录,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10] 档案保存与细则生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立霸股份: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5 18:07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解释 17 号其中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 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解释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 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 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 ...
立霸股份: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4-25 18:07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7] - 2023年无违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年末担保余额为零[8] - 2023年无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委托理财情况[9] 会议情况 - 2023年监事会召开六次会议[2] - 2023年4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13项议案[3] - 2023年8月17日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4] 未来计划 - 2024年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监督[11] - 2024年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11] 其他 - 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10] - 报告将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2]
立霸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5 18:07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现10元,不转增、不送股[5]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超上半年净利润[5] 财务相关 - 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8] - 拟用不超3亿闲置资金买低风险理财产品[10] - 拟开展不超4000万美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11] 公司治理 - 选举汪晓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1] 议案审议 - 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议案提交会议审议[3]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会议审议[7]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提交会议审议[12] 股本情况 - 总股本266,327,839股,用于利润分配股份263,777,743股[4]
立霸股份: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2024-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8:07
综合授信 - 2024 - 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1][2] - 授信品种含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等[2] - 融资担保方式有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2] 流程安排 - 拟申请授信需银行审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额度内相关法律文件[3]
立霸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8:07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15.24亿元,同比增长7.61%[3] - 2023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82.46万元,同比增长13.33%[3] - 2023年扣非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07.30万元,同比下降3.43%[3] 未来展望 - 预计2024年营业收入16.00亿元,比2023年增长5%[3] - 预计2024年扣非净利润10,822.67万元,比2023年增长5%[3] 财务决策 - 拟以263,777,74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4] - 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买低风险理财产品[6] - 2024 - 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15亿元[8] - 拟开展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9] - 2024年董监高薪酬初步拟定为326万元,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10] - 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11] - 预计2024年度为立霸贸易(无锡)担保额度不超5000万元,为无锡立霸创业投资担保额度不超10000万元[13] 公司治理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1] - 多数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议案4票同意[2][3][4][5][6][7][8] - 董事会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5] - 董事长、总经理宋剑锐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董事吴志忠担任[16] -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更换,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17] - 更换后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汪晓东(主任委员)、吴志忠、益智[17] 股东大会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7] - 定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3:30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17] - 十二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7] -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17]
立霸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2024-04-25 18:07
股东回报规划 - 规划周期为2024 - 2026年[3] 利润分配 - 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5]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内现金交易累计支出超特定标准[6]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6][7] - 调整政策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实施条件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
立霸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
2024-04-25 18:0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益智、夏维剑、汪晓东独立性[1] - 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其他职务,无利害关系[1] -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2]
立霸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蔡卫华-届满已离任)
2024-04-25 18:0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等多类会议[3] 合规情况 - 2023年无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担保违规等情况[9][10] - 2023年无募集资金使用、并购重组情况[11][13] - 2023年公司及股东遵守承诺,信息披露合规[14][15] 内部管理 - 2023年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规范[16] - 独立董事于2023年2月9日任期届满离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