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60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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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霸股份(603519.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7645万元,同比增长0.4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5 21:07
财务表现 - 报告期实现营收8.17亿元 同比微降0.02% [1] - 归母净利润7645万元 同比增长0.45% [1] - 扣非净利润7375万元 同比增长3.79% [1] -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1]
立霸股份:上半年净利7644.99万元,同比增0.45%
格隆汇APP· 2025-08-25 18:1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8.17亿元,同比下降0.02% [1] - 归母净利润7644.99万元,同比增长0.45% [1] -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1]
立霸股份:上半年净利润7644.99万元,同比增长0.45%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17:4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8.17亿元 同比下降0.02% [1] - 归母净利润7644.99万元 同比增长0.45% [1] - 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1]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14]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职责与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7]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7]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先经其审议[7] 其他规定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6] - 及时披露人员构成、变动等情况[19]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9] - 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9]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1]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提前5日、临时会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立刻开)[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互委[13]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有权撤销职务[13] - 会议记录证券部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4] - 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6]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327,839元[6] 股权结构与变更 - 2000年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8988.8万元,股份总数8988.8万股,蒋根春持股6827.66万股,占比75.96%[13] - 2003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减至3988.8万元,股份总数3988.8万股,蒋根春持股3029.79万股,占比75.96%[13] - 2003年7月,股份转让后卢凤仙持股3585.13万股,占比89.88%[13] - 2011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股份总数6000万股,卢凤仙持股3585.13万股,占比59.75%[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66,327,83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66,327,839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当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时,应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107]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1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2]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1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程序披露[16]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5日[21] -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或发表意见的议案至少提前5天提交资料[2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问题致人数不足董事长等应报告[25]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原则限制,如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2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召开[27]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议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32]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2] 其他 - 董事会决议由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长督促,董事可质询[3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3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 - 规则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监管规则执行,抵触按新规定[41] - 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41]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41]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成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推选,报董事会批准[5] 会议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决议规则 - 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有权撤销其职务[12] 其他规定 - 评估董事及高管工作时相关人员和部门应配合[13] - 会议记录等材料由证券部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委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3] - 成员与讨论事项存在严重利害关系须回避[13] - 会议召开程序须符合法规和公司规定[1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执行[15] - 与新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亦同[15]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证券部负责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独立董事人员资格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 5 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 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
立霸股份(603519) - 立霸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7: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条件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9]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 支付人员薪酬等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可免审议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审议程序,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资金使用期限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补充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14]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调查一次[22]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上交所披露[23]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报告结论性意见[24] 问题处理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上交所[24]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应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再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4] 内部管理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投入情况[24]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6]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