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603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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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通(603577)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7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1日公告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4]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下午15点召开[4]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54名,代表股份191897312股,占比56.5837%[5] 议案表决 - 《确定董事候选人薪酬及津贴议案》同意191619862股,占比99.8554%[7] - 《确定监事候选人薪酬议案》同意191619862股,占比99.8554%[10] 人员当选 - 李明东等4人当选董监人员,同意占比超99.6%[12][22][26][27] 会议有效性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合法有效,律师认可[4][5][29][30]
汇金通(603577) - 汇金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17 00:00
公司治理 - 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明东为董事长,刘锋为副董事长[1][2] - 聘任张春晖为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5] 人员聘任 - 聘任朱芳莹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8] - 聘任张新芳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10]
汇金通(603577) - 汇金通关于股东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11 00:00
股东减持 - 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刘艳华累计减持16956182股,占总股本5%[2][3] - 2025年1月10日刘艳华大宗交易减持3990000股,占总股本1.18%[2][4] - 2022 - 2024年刘艳华共减持12966182股,占总股本3.82%[3] 股东持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艳华持股8641583股,占总股本2.55%[2] - 刘艳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2404620股,占总股本18.40%[2] - 刘锋持股53763037股,比例15.85%未变[3][6] 权益变动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权[2]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规定,不影响公司经营[7]
汇金通(603577) - 汇金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1-11 00:00
股东持股变动 - 刘艳华计划3个月内减持不超10174173股,不超总股本3%[14] - 2023年2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累计减持16956182股,占总股本5%[20] - 变动后刘锋、刘艳华合计持股62404620股,占比18.40%[17] 质押情况 - 截至2025年1月10日,刘锋、刘艳华合计质押股份17296094股,占合计持股数27.72%,占总股本5.10%[21] 其他信息 - 上市公司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3577[32] - 权益变动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5年1月,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32]
汇金通(603577) - 汇金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00:00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69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前以电话、微信、邮件、书面等方式发出通知, 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 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明东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结合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 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 ...
汇金通(603577) - 汇金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00: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提名张新芳、郑云仁[1] - 该议案表决3票同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议通过确定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薪酬议案[2] - 候选人按岗位和绩效领薪,不领监事津贴[3] - 薪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直接交股东大会审议[3]
汇金通:汇金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7 15:35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68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标准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强固")、青岛华电海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电"),青岛津西汇 金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通贸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青岛强固、青岛 华电、汇金通贸易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分别提供人民币 1000 万元担保;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汇金通贸易提供的 担保余额分别为 15280 万元、19700 万元、0 万元(不含本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7日,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强固、青岛华电、汇金通贸易申 ...
汇金通:汇金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2-16 20:05
证券代码: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2024-067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艳华女士持有青岛汇金通 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631,58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7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刘艳华女士拟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74,173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 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 --- | | 第一组 | 刘艳华 | 1 ...
汇金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2 16:4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4)第212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 ...
汇金通:汇金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2 16: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日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63人,所持表决权股份占比57.4245%[2] - 董事、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2]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获通过[3] - A股股东同意票比例99.9224%,5%以下股东同意票比例95.7161%[3] 其他 - 见证律所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表决结果合法有效[4] - 公告报备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