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603688)
搜索文档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14]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4]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草拟、审计委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披露[16] - 重大事件由董高报告董事长,董事长敦促董秘披露临时报告[1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19] - 董事、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21] 相关主体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变动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23][26][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需提供信息并配合披露[2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23]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报告[28]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董事办制作等流程[3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直播并事后披露内容[31] - 公司应对证券异常交易和传闻进行澄清[31] - 董事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3] - 控股及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34] - 公司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公司须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防止信息泄露[37] - 相关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董事会办公室[37] - 董事会秘书审核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37] - 符合条件作处理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37] - 董事等违规公司对责任人处罚[38] - 公司未处理违规责任人,董秘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38]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40] - 本办法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0] - 办法内容有冲突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0]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37]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4] - 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征求意见并提请董事会聘任[17] - 总经理任免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考核后决定[17]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12] - 总经理办公室须在会议召开1日前通知与会人员[12]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14]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三日内报告工作[15] 投资审批 - 投资项目在股东会授权限额以内由董事会批准实施,限额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7] 费用支出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17] - 重要财务支出由使用部门提报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17] - 日常费用支出由使用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17] 工程管理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制度[18] - 招标结束后与中标单位签合同并跟踪管理监督工程[18] - 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并进行决算审计[18]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会拟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交易审批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与财务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为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日常关联交易 - 已审议通过且主要条款未重大变化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实际履行情况[11] - 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1] - 每年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需重新提交[1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 制度适用公司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15]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做出前不得低于10%[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限制[15] - 股东买入违规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投票权与投票制度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23]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部分事项由普通决议通过,重大资产交易等需特别决议通过[24][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6]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通讯表决送达日期有规定[32]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35]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38]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中小投资者定义 - 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大股东外的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2] 股东会投票计票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6] - 登记中小投资者信息,推举代表计票监票[7] 结果统计与披露 - 统计全体及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7] - 宣布结果提示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6] 通知与公告要求 - 通知载明单独计票事项及投票流程[9] - 决议公告列明相关及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9] 报送监管机构 - 会后五个工作日报送中小投资者计票披露情况[9]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会议召开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需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3]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会议决策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需经会议讨论,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至少保存十年[4][5]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工作条件并承担费用[5] - 出席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 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职责与会议规定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会议不定期,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9] 交易通知与披露 - 买卖股份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9]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信息申报与检查 - 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董事会秘书并公告[13]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4] 交易禁止期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10日不得买卖股票[5]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2 16:32
人员管理 - 特定情形下公司30日内解除董高职务[6] - 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7]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任期与离职 - 董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自动离职[9] - 董高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8] - 董高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0]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2] 异议处理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投资审批流程 - 除特定投资外,其他投资由总经理审批[6] - 规定标准投资经审议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6] - 投资项目审批经多程序[7][8] 投资实施与管理 - 已批准项目可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实施,总经理可授权业务部门管理[8] - 证券等投资专人跟踪,异常及时报告[8] - 公司加强投资管理,控制重大行为,追究损失责任[8]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定期审计,审计委员会全程监督[9] -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办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