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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股份(60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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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料板块11月20日跌0.99%,索通发展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4267.09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20 17:09
板块整体表现 - 11月20日非金属材料板块整体下跌0.99%,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4%,深证成指下跌0.76%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10只成分股中3只上涨,7只下跌 [1][2] - 领涨股为联瑞新材,收盘价55.40元,上涨2.04% [1] - 领跌股为索通发展,收盘价24.68元,下跌3.41% [2] 个股交易情况 - 索通发展成交量最大,为21.26万手,成交额5.35亿元 [2] - 力量钻石成交额居前,为3.22亿元,成交量8.36万手 [1][2] - 石英股份成交活跃,成交额2.63亿元,成交量6.98万手 [1][2] - 联瑞新材成交额2.33亿元,成交量4.22万手 [1] 资金流向分析 - 非金属材料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和游资净流出,主力资金净流出4267.0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2205.3万元 [2] - 散户资金整体净流入6472.39万元 [2] - 龙高股份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157.35万元,主力净占比8.64% [3] - 石英股份遭遇主力资金净流出1362.44万元,主力净占比5.18% [3] - 联瑞新材获得游资净流入1545.13万元,游资净占比6.62% [3] - 长江材料散户净流入2125.40万元,散户净占比21.98% [3]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1-18 16: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28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2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和9:15 - 15:00(互联网)[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5日[10]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公司会议室[10] - 会议主持人是公司董事长陈士斌先生[10] 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21] - 公司发起人在设立时认购股份数分别为陈士斌6598.5万股、富腾发展有限公司5466万股、连云港太平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299.5万股、仇冰636万股[2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21]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股东及董事权益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公司决策审议事项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2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4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10%以上的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46] 公司治理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3]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技术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5] - 公司当年净利润为正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应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56]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拟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相关公告[66][71] - 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73][74] - 公司拟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77] - 公司拟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80] - 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83] - 公司拟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85] - 公司拟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88]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陈士斌等5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90]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提名解亘等3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93]
非金属材料板块11月13日涨1.97%,宁新新材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1.75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13 16:44
板块整体表现 - 非金属材料板块在11月13日整体上涨1.97%,表现优于上证指数(上涨0.73%)和深证成指(上涨1.78%)[1] - 板块内领涨个股为宁新新材,当日涨幅达5.21%[1] - 板块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75亿元,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8529.43万元和8997.49万元[1] 个股价格与成交表现 - 宁新新材收盘价为15.76元,成交量为8.07万手,成交额为1.26亿元[1] - 索通发展涨幅为4.76%,收盘价30.38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为55.75万手和16.89亿元,为板块内成交额最高个股[1] - 龙高股份上涨4.39%,收盘价29.02元,成交额2.32亿元[1] - 天马新材、东方恢震、石英股份、长江材料涨幅均超过2%[1] - 力量钻石和坤彩科技涨幅较小,分别为0.50%和0.32%[1] 个股资金流向 - 索通发展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41亿元,净占比8.33%,但遭遇游资和散户资金净流出,分别为4994.83万元和9065.18万元[2] - 石英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1735.63万元,净占比3.21%[2] - 联瑞新材主力资金净流入1546.45万元,净占比5.35%,同时获得游资净流入379.88万元[2] - 龙高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1521.39万元,净占比6.57%[2] - 坤彩科技和力量钻石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分别为463.77万元和1215.81万元[2]
石英股份涨2.01%,成交额1.2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97.75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13 10:31
股价与资金表现 - 11月13日盘中股价报39.58元/股,上涨2.01%,总市值214.40亿元,成交金额1.21亿元,换手率0.57%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97.75万元,其中特大单净卖出247.92万元,大单净买入345.67万元 [1] - 公司今年以来股价上涨38.68%,近60日上涨12.48%,但近5个交易日微跌0.08%,近20日下跌3.72% [1] - 今年以来公司已2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4月9日 [1] 公司基本面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同比减少24.46%,归母净利润1.35亿元,同比减少56.81%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石英管(棒)占比82.56%,石英砂占比13.38%,其他占比3.61%,石英坩埚占比0.45% [1] - 公司主营业务为使用天然石英矿石材料从事高纯石英砂、高纯石英管等石英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光源、光伏、半导体、光纤光学等领域 [1]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52万户,较上期减少13.28%,人均流通股9813股,较上期增加15.32%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四大流通股东,持股1164.41万股,较上期增加364.38万股 [3] -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LOF)A和易方达环保主题混合A为新进十大流通股东,分别持股420.66万股和338.06万股 [3] - 南方中证500ETF和光伏ETF持股有所减少,睿远成长价值混合A退出十大流通股东之列 [3] 公司背景与行业分类 - 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3日,于2014年10月31日上市,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1]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基础化工-非金属材料Ⅱ-非金属材料Ⅲ,概念板块包括中盘、半导体、光学、参股新三板、芯片概念等 [2] 分红记录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3.74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9.45亿元 [3]
石英股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2 22:19
公司董事会换届 - 石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完成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 [1] -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 [1] - 会议同意提名陈士斌、刘明伟、赵仕江、张丽雯、陈海伦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会议同意提名解亘、蒋春燕、叶青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 [1]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蒋春燕)
2025-11-12 16: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春燕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工作经验[2]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亲属不具备独立性[3] - 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解亘)
2025-11-12 16: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解亘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具备5年以上履职经验[2]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规定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亲属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候选人有不良记录[5]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8]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1-12 16:4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会选举或变更董事长视为同时选举或变更法定代表人[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董监高或他人侵权致损提起诉讼[6][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应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12][13]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其他人员主持[14][15]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20] -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0]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29] - 公司当年净利润和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29]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32]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组成[34]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1-12 16:46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 - 换届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 提名陈士斌等5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解亘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 -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换届前第五届仍履职[2][4]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2 16:32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8] -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重大事件关注标准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关注[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10]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关注[10] 重大风险事项关注标准 - 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需关注[12] - 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需关注[12] 人员履职关注标准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13]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应向董事办公室报告重大信息并提交资料[16]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应在当日报告并送达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重大信息并提请披露[17] - 董事、高管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信息公开披露前董事会应控制知情者范围[20] - 各部门等发布信息需经董事办公室初审和董事会秘书同意[20] - 控股股东等违反报告义务将承担相关责任[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由其负责解释修改[24]